第32章 野狼賣給公安局(第1/2 頁)
“國泰,這頭狼是你殺死的,應當歸屬於你。你打算怎麼處置它?”
進入公安局大院前,唐先志微笑著問陳國泰道。
“還請我唐叔指點。”陳國泰想了想說道。
在往公安局趕的路上,在老太太強烈的要求下,陳國泰已經直接叫老太太為‘奶奶’,叫唐先志為‘唐叔’。
而唐先志也親切地直接叫陳國泰的名字。
之前老太太還要求陳國泰一定要去醫院包紮傷口,並順便讓醫生幫他看看腿。
這一點可是陳國泰怎麼都不敢同意的。
他的腿早幾天前就已經全好,這一讓醫生檢查還不得馬上露餡?
所以他堅持不去醫院,說到公安局醫務室用酒精消消毒,簡單包紮一下就行。
飽經戰陣見慣死傷的唐先志也覺得沒有必要那麼嬌氣,就同意了陳國泰的意見。
“我給你提供兩條處理辦法。第一條,我讓局裡的食堂幫你把它收拾出來,下午再派人幫你把狼肉揹回去給你家裡人吃。狼皮也幫你鞣製好,你過幾天來拿。或者我讓人給你送去也行。第二條,你直接把它賣給我們公安局食堂。我們是國家單位,你把狼賣給我們也不算是投機倒把。這樣你可以直接拿著錢走,又輕鬆又方便。如果你選擇賣給公安局,價錢上你完全可以放心,絕對不會虧了你。”
唐先志笑眯眯地說道。
扛著狼的那名公安軍人聽到唐先志這麼一說,眼睛頓時一亮,立即充滿期待地看向陳國泰。
去年今年都物資奇缺。公安局作為國家重要單位,也經常供應不足。
公安軍們平時吃糧都只能吃大半飽,經常拿著錢票都買不到吃的。
糧票倒是勉強能買到一些糧,但肉票就幾乎完全成了擺設。
陳國泰打死的這頭狼是亞洲狼,重量差不多達到了100斤,弄出來倒也基本夠公安局裡一百多號年青軍人解解饞。
“唐叔,我把它賣給公安局。公安軍人們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流血流汗。能給他們提供一點物資,我非常樂意。至於價格,唐叔讓他們隨便給點就行,不需要特意照顧我。”
陳國泰毫不猶豫地立即說道。
之所以如此選擇,首先是因為他空間裡的各種上佳肉食怎麼吃都吃不完,又怎麼可能看得起又老又柴的老狼肉?
其次是有了這筆過了明路的‘鉅額’收入,他回去之後也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把七妹‘贖’回來。
而且以上都還不是陳國泰如此選擇的最主要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陳國泰想要透過這種方式來交好公安局。
在眼下這個共和國曆史上最為艱難的特殊時期,由於前兩年的經濟政策失誤,加之隨著公社化而興起的‘一平二調’絕對平均主義讓農業生產極大受損,再加上自然災害影響,還外債、搞外援影響,各種物資都奇缺無比。
尤其是填肚子的食物物資最為缺乏。
黑市上所有吃食類東西的價格都比國家牌價高了倍甚至十倍二十倍。
陳國泰如果選擇把狼肉賣到黑市,收益固然要增加倍以上,但卻也不是毫無弊端。
要冒很大的風險不說,還會失去這個名正言順地交好公安局的大好機會。
風險陳國泰可以不怕。有空間在,誰也逮不到他。
只不過從長遠來看,放棄交好國家暴力機關絕對不可取。
除了以上考量,陳國泰還瞬間意識到他這樣的選擇可以給唐先志漲面子。而漲了面子的唐先志肯定會在其它方面給他補償。
再則這還有極大可能是唐先志對他心性格局的又一次試探。
有這麼多因素影響,陳國泰當然知道怎麼選擇才對自己最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