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比賽(三)(第1/2 頁)
不過這一關,每個人答題的速度都慢了一點,畢竟要寫的更全面。沒有錯漏之處。
蘇辰安手下的筆不停,在理清了完整的脈絡之後,解題還是很輕鬆的。
在這個朝代的律法體系中,對於財產繼承糾紛的裁斷有著明確且嚴謹的規範與考量。
首先,須明確法律對證據的重視程度極高。
遺囑作為一種書面憑證,在財產繼承事務中具有極為關鍵的地位。
其形成往往有一定的見證或程式要求,相較於單純的口頭表述,更具客觀性與穩定性。
當兄長以父母臨終口頭表示房產歸其所有為據時,此口頭證據在宋代律法的審視下顯得頗為薄弱。
其一,口頭言語難以確鑿證實,缺乏明確的見證者或可靠的記錄方式,易生歧義與虛假。
其二,人之將死,其言或有混亂不清、被誤解之可能,且難以排除兄弟中一方故意歪曲或記錯之嫌。
而弟弟所呈之遺囑,若經查驗,筆跡確係父母所書,或有家族長輩、鄰里等作為見證簽署,其真實性與合法性便能得到初步確認。
大成律秉持“理斷獄訟,須是依憑幹照”之原則,幹照即各類書證,遺囑當屬此類。
從情理與社會秩序維護之角度而言,若僅憑口頭宣稱即可推翻書面遺囑。
必將導致家族財產紛爭四起,人心惶惶,家族倫理秩序崩壞,社會亦會陷入混亂無序之境。
官府為彰顯律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必然傾向於以確鑿的遺囑為依據進行裁決。
綜上所述,官府應判定房產和田產按照遺囑均分,兄長僅以口頭表示為由,難以得到官府支援。
如此判決,既遵循宋律對於證據的嚴謹要求,又能維護家族與社會的和諧穩定。
體現律法在財產繼承糾紛處理中的公平正義原則,令民眾信服。
為類似案件之裁決樹立典範,使大成律之精神得以貫徹,保障財產繼承事務有序進行,促進社會之有序發展。
洋洋灑灑一大堆,很快,就被呈了上去。
王大家也是第一時間從侍從的手中接過對方的考卷。
畢竟剛才他的目光可沒有離過對方片刻,你知道此份卷子就是對方的答卷。
經過剛才那驚豔的下聯,以及對方的算學天賦,就是不知道對方在律法這一塊,是個什麼樣的水平。
不過當他,往下看去的時候,也是忍不住這樣一個好苗子,竟然只是一位農家小子。
對方判案有理有據,一針見血,而且十分的公正公允,又在此之間合乎情理。
斷案這一手的確是一絕,越發覺越覺得對方還真不是個簡單的人物。
這樣的人要是能為他們世家所用,以後朝堂上面的勢力又堅不可摧一分。
不過對方這樣也挺好。
哪怕他們世家之間也不一定是團結一心,只要對方不站任何一邊,這樣的人有才華,有能力。
無論是誰繼承這個國家,都會對這樣的人才表示愛惜。
其他幾位大佬看到,王大家都忍不住點頭的答卷。
也是紛紛傳閱了起來。
就連那位太守大人看到這篇答卷都忍不住拍案叫絕。
畢竟他做了這麼多年的官斷的案更是不知其數。
這樣一篇答卷,非常的專業,也是非常的公允。
真是個不錯的好苗子。
而蘇辰安退回去的時候,發現張明軒那傢伙竟然在抓耳撓腮。
怎麼回事?剛才還是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樣,這回怎麼就變成這副模樣了。
蘇辰安不知不覺走過對方旁邊,就見張明軒頭朝另外一邊嘀嘀咕咕了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