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法官大人你在教人犯罪哦(第1/4 頁)
“家人們,你們試想一下,如果一個人突然跑進你家裡面,然後在你家裡跳樓”
吳言祖意味深長的說道。
這時候,直播間的大家都沉思了下來,想著,一個個都面露驚恐。
“臥槽,那我家不成凶宅了嘛!”
“這可不能開玩笑啊,我家可是一線城市市中心大平層,哪位兄弟一跳,我就虧損好五六百萬啊!”
“我暈了,是不是凶宅無所謂,這對我的精神絕對是一個巨大的傷害”
“”
廣大的網友試想一下那個場面,一個個都打起了一個冷顫。
這尼瑪誰受得了?
吳言祖繼續說道:“關鍵點就在這裡了,楊漢的案子之所以有爭議,就是因為石瀅是楊漢的女朋友,如果剝去女朋友的外衣,跟我說的例子有什麼區別?
而且大家要知道,石瀅已經都不算是楊漢的女朋友了
我們不要被對方的思維邏輯牽著走,要明辨是非,在這個案子上面,楊漢兄弟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難道我們男人就不是人了嗎!
今日,我們不為楊漢兄弟發聲,未來誰來為我們男性發聲!”
說著,吳言祖還舉慷慨激昂的起了自己緊握著拳頭的手。
他的意思很明確,石瀅在楊漢出租屋內跳樓,已經對楊漢的精神造成了沉痛的打擊!
那可就死在自己眼前啊,誰的精神能抗住?
不能因為楊漢是男人就預設他沒有受到傷害啊!
直播間內的男性網友們也是激動了起來。
“嗚嗚嗚,我們男人就活該被欺負嗎?!”
“雄起來,不要再被性別壓迫了!”
“媽的,看到的我,今晚老子不炒菜了!大丈夫怎麼能久居廚房!”
“臥槽,炒菜那哥們,你要冷靜啊,你媳婦沒飯吃可真就有你好果子吃了”
“”
同一時刻。
羅大翔也開播了。
其實羅老師也在關注這一場官司,原本是當樂子來看的,畢竟這中明顯有判罰錯誤的案子,對林默來說沒有任何難度。
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林默這麼猛,一上來就和冰冷的,自帶怒氣的審判長硬剛啊!
都直接罵人了
還有剛剛索賠27萬。
這不就是刀劍上起舞?
林默要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索賠到27萬?
這場案子的看點不就來了?
這流量絕對爆炸,必須開播啊!
“羅老師,你也開播了?”
“哈哈哈,羅老師還是饞流量的。”
羅大翔:“咳咳,這一場案子還是非常有學術討論價值的,我必須來科普一波啊。”
“先解釋一下,就算是正常的男女朋友之間,也是沒有法定的救助責任和義務的。
在民法典中,救助義務體現在人格權上。
義務的主體角色為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
很顯然,在楊漢的案子當中,楊漢並不是專業的救援機構的從業者,不具備法定救助義務的,他只具備道德上的救助。
並且,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楊漢只是拒絕安慰石瀅,並沒有觸及《侵權責任法》第六條中的過錯。
根據我的想法,該案的審判長應該是把楊漢拒絕安慰石瀅,視為一種過錯。
那麼根據侵權責任法,楊漢的過失是導致石瀅死亡的原因之一,所以他承擔了10的責任。
但實際上,我認為楊漢的拒絕安慰,並沒有構成錯誤。
所以他不救助石瀅,只能夠受到道德的譴責,至於賠償這種事情,只能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