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自己改變的命運,才算真正的自由(第1/2 頁)
陸時軒有些歉意的說:“黎一,你被找回後,在陸家的遭遇我知道一些,但那時候我抱了一些私心,我希望你早日看清楚陸家人的自私和冷漠,多學點東西,等18歲成年拿到股份可以有能力自保。
加上我在德國開公司受到當地集團的打壓,有些分身乏術。
如果不是你在網上自曝,我並不清楚你這幾年會受到這樣的對待,我本以為,你是爸的親生兒子,加上小時候爺爺又那麼喜歡你,陸家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會虐待你。
抱歉,大哥還是失職了。”
黎一看向他,“大哥,你去德國開公司,是為了找回我嗎?”
陸時軒嗯了一聲,“算是吧,你5歲走丟,我那時候也才12歲,即使我花光了所有的壓歲錢去找你,力量也還是太小,那時就在想,我得自己強大起來才行。
更何況,那時候我就覺得你的走丟,不太正常,爸媽找你也不上心,我就更加懷疑其中必定有什麼隱情。
花了幾年時間完成學業,後來去德國留學在那邊邊讀書邊創業,脫離了家裡的控制後,我才真正著手查當年的事情。
我聽時宴說,你不太記得小時候的事情了。
那你應該也不太記得你是怎麼走丟的吧?”
黎一點點頭,“小時候發過一次高燒,就不太記得了。”
陸時軒喝了一口茶,說:“你5歲那年,隔壁省要舉行煙花盛典,陸楚州吵著要去看煙花,陸星洛拉著媽的手撒嬌,也想要去看。
但那會爸的公司正在接一個專案,我在準備奧數比賽,爸就讓媽帶你們去看。
平日媽是不會想去這種人多又熱鬧的地方的,但那次不知道為什麼,她一下就答應了。
煙花盛典一共3天,但第二天,媽就帶著陸楚州和陸星洛回來了,還說你走丟了。
爸當時正處於專案的關鍵期,手頭的工作放不下,就將找人的事情交給了助理。
我提議報警,爸說報警會影響到他的專案,先私下找找,萬一找到了就不用浪費警力了,媽也極力支援不報警。
我曾經問過陸楚州和陸星洛你當時走丟的詳細過程,陸楚州說你是貪吃,非要去買冰糖葫蘆走丟的。
陸星洛則說,你是想吃冰淇淋,去買冰淇淋的路上走丟的。
而媽卻說,你是去買走丟的,最後敷衍的說,記不清楚了,總之都是你貪吃貪玩走丟的。
一開始,我懷疑他們是疏於看管,任由你一個5歲的小孩,在人多的煙花盛典現場隨意走動,所以你才走丟了!
後來我仔細一想,你是在煙花現場走丟的,那附近有攝像頭,也有現場維持秩序的安保人員,你小時候很聰明,會自己找警察帶你回家。
但沒有,我看過現場的影片監控,也去詢問過當時的安保人員,都沒有看到過你。
那段時間,我偷偷觀察過媽,親生兒子走丟,媽的表現實在不正常,生活照舊,只是在有人提起的時候,才裝作傷心的樣子。
後來,他們敷衍的找了一年,之後家裡就領回了陸俊嘉,媽對他的態度,比對我們任何一個兒女都要好,連帶爸對他也很好。
我就覺得更加不正常了!”
“難道陸俊嘉是喬欣月的私生子?”黎一問。
“不可能,你和陸俊嘉才相差一歲,喬欣月不可能在陸宏深的眼皮子底下懷孕。”時宴說。
“我曾經也懷疑過,陸俊嘉是否是媽的私生子,甚至還偷偷用他們倆個的頭髮做過親子鑑定。”
陸時軒搖搖頭,“結果顯示,他們並沒有血緣關係。
直到有次陸星洛去媽的房間找相簿,從裡面翻出一張媽兒時的照片。
我看到她和一個小男生站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