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單兵天花板,悍匪雷國民(十)(第1/2 頁)
我當時愣了一下,趕緊過去追她,可是店門口就是馬路,那女的直接站在馬路中間,大聲的喊救命。
馬路上有不少車,我和張雲明根本就不敢過去追,只能趕緊離開了現場。
我倆不敢在昆明多待,連夜就坐車回到了河口縣,去了張雲明家裡躲了起來。
事後我覺得,這件事之所以沒有做成,就是因為我心太軟了,下手還不夠狠。
那個老頭也知道密碼,那女的其實都沒用了,如果當時直接把她幹掉,屋裡就剩個老頭,收拾他還不手拿把掐的。
結果我非得聽她的廢話,最後讓她擺了我們一道,眼看就到嘴的肥肉,就這麼飛了。
張雲明估計那時候對我也不太滿意,他也覺得幹大事,不能婆婆媽媽的。
好在我們還弄了一萬多塊錢,也不算白玩,但從那以後我就發誓,以後絕對不會再下手那麼猶豫了。
我倆在河口縣躲了一個多星期,期間一直商量接下來應該怎麼幹。
我突然想起去年在中山市盯上的那對倒賣外匯的孿生兄弟,於是我告訴張雲明:“不行咱倆去中山市吧,那邊有個酒店門口,全都是倒賣外匯的,那幫人手裡錢挺大,去年我自己搞了一次,就差一點點,這回咱倆一起過去,肯定能幹成!”
張雲明馬上就同意了,我倆第二天就帶著槍,來到了廣東省中山市。
我倆還是住的之前我住的那個小旅店,離中山國際大酒店很近。
有了上次的經驗,而且這次還是兩個人,踩點很順利,沒過幾天就盯上了一個外匯販子。
這人大概四十多歲,有時候跟他老婆一起過來,他家住在沙溪鎮大興村,是個獨門獨院的二層小樓,家裡還有三個孩子。
這兩口子挺高調的,一人脖子上戴著一根很粗的金項鍊,每天交易的金額,也都挺大的。
但是他家離中山國際酒店挺遠的,那地方也挺偏僻,如果得手的話,要想快速離開現場,必須得有個交通工具。
我和張雲明商量的辦法就是和上次一樣,騙一個摩托過來,把人殺了之後,再把摩托車騎走。
張雲明的意思是隨便搞一個就行,也不指著摩托車賣錢,但上次搶摩托車,因為我出了錯,我心裡一直憋著一口氣,所以我決定這次一定要搞一臺本田125,哪怕是用完就扔了,我也必須得把這口氣出了。
4月3號晚上七點半左右,我讓張雲明去那個外匯販子家附近等著,我在中山國際大酒店門口找車。
等了大概二十多分鐘,終於看到了一輛本田125,這次我仔細看了一下車標,確定沒有再搞錯,這才和司機談價。
我告訴司機去大興村,談好車費五塊錢,大概十多分鐘之後,摩托車就到了我們提前埋伏好的地點。
由於摩托一會還得用,所以這次我沒有用槍,怕槍聲太大了,引起別人注意,耽誤了大事。
等摩托車剛一停下,我從後座掏出一把尖刀,對著司機後背捅了十多刀,司機很快就倒在了地上。
我下車從司機身上翻到五十七塊錢,但也不知道為啥,張雲明踹了好幾腳,這次摩托車還是打不著火。
我覺得他可能是有點緊張,就讓他下車,我自己過去踹了兩腳,就把摩托車打著了。
我讓張雲明坐在後邊,我在前邊騎車,準備去那個外匯販子家裡。
可是還沒走多遠,張雲明就在後座喊我:“老三,你先停一下這摩托車後座上全都是血。”
我當時挺不耐煩,就回了一句:“有就有唄,那玩意能咋的!”
但張雲明膽子太小了,他說這樣不行,容易被別人看到。
我有點不太高興,我覺得大黑天的,根本就看不清,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