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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於明顧忌對方玩陰的,自己火力不夠強大,所以在交換過程中想拉上幾名槍手。現成就有刑警隊。張諾楠不說話了,喝水看姬動。姬動知道按照程式辦,自己應該讓於明把嫌疑人交給警察,由警察來調查審訊。但是如果警察來調查審訊,就算問出結果,小皮特已經到西伯利亞了。
李復看張諾楠和姬動沉思,心中有些好笑。怎麼警察都是一樣的?李復自認如果自己是聯邦警察身份,也是不敢這麼幹。敢這麼幹的警察多出現在美國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這些警察有嚴重的個人英雄主義傾向。但是絕對不是電視劇或者電影那樣表現的完美,警察執法過程中犯法是常有的事。比如擔心罪犯逃跑,不等待搜查證就進入嫌疑人家對嫌疑人進行搜查。看起來是對的,但是如果警察別有用心,想栽贓或者其他的,那就完全變了味道。規則的產生是因為需要,而不是為了抑制警方執法能力。
授權在二十分鐘後到達,小皮特爺爺在重症監護室,但是愛德華得到小皮特爺爺的完全授權,所以同意了調查人的提議,同意再出三萬美金。這是調查人組織的規定,同一委託人在相關委託中追加的委託金不得超過原委託金10。這是避免某些調查人掌握資源後獅子大開口的行為,比如說於明這樣的,很可能會幹這種事。三萬美金對於愛德華的主人來說,那就是分分鐘可以賺到的錢。
授權來了,似乎可以行動。但是於明並不走:「兩位老大,給兩個打手吧?」
張諾楠當沒聽見,姬動抓耳撓腮,給還是不給呢?把刑警當打手讓平民驅使,這完全違背了警察的定義,但是不給吧。萬一於明計劃泡湯呢?最噁心一點,你給了打手等於簽署了投名狀,自己預設於明使用了非法手段。
「算了。」於明道:「叫小趙去就好,年輕漂亮的姑娘,大家都喜歡。」
姬動搖頭:「她是實習生。沒有配槍權。」
「沒說一定要用槍。」於明低聲道:「未必我就沒槍。」
「……」姬動倒吸口冷氣。
張諾楠道:「他在耍你呢。姬隊,這事情已經下不來了。如果找不回小皮特。我們刑警一組就臭名遠揚。於明。讓黃忠陪你去吧。」
「感謝張隊。」於明問:「李復,一起去嗎?」
「當然。」李復有這熱鬧,哪有不湊的道理。心中感嘆:夠哥們。
「我也去。」姬動突然道,既然這樣,那自己就要掌握形勢。
……
葉戰開了一輛廂車,黃忠等人上車。一個男子被捆綁在車內,口上貼了膠布。葉戰看了眼後視鏡,伸出兩根手指算是和大家打過招呼。汽車發動,於明鑽到副駕駛位置。葉戰把平板電腦遞過去,上面是導航路線。
於明指下中間人民廣場這個點,葉戰點頭。其他人搞不清楚狀況,姬動開口問:「我們去哪?」
葉戰看了眼後視鏡問:「你誰啊?沒見你出場過。」
黃忠很客氣道:「葉總,這是我們的新老大,姬動姬隊長。」黃忠再向姬動解釋:「葉戰,樹葉調查社總經理,曾多次協助警方破獲拐賣兒童案件。」
葉戰,聽說過。葉戰和於明等人不同,雖然開有公司,但是公司長期沒人。可以說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和於明另外不同是於明等人並不拒絕和警察接觸,而葉戰從不喜歡和警察有過多接觸。
姬動正想打招呼,葉戰手機響起,葉戰拿起電話:「餵……我隨便,要不我們一人卸掉自己人質一隻手?這樣你就能確定我不是警察。神經病。」葉戰掛電話伸手:「胖子,把槍給我。」
「……」姬動身子後仰:「不可能。」
「無膽鼠輩。」葉戰偏頭對於明道:「一會不要把他算進去,真交火,第一個溜。」
「你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