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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動同意:「太子利用張凱身份假死,我們只能主觀判斷太子沒死,從法律上來說太子已經死了。你看這次殺人,並沒有使用槍械。我們根本聯絡不到太子身上,但是為什麼要故意放一顆子彈?這不就讓我們重啟了對太子的調查嗎?另外。太子作為一名職業殺手。殺人,走人,不留下指紋和dna,而現場來看,整間屋子都被清理過,甚至包括下水道的頭髮。」
於明道:「既然清理這麼仔細和專業。那為什麼沒有發現血跡中的李復的領帶夾呢?」
姬動細想一會:「對,沒發現領帶夾是不可能,唯一可能是沒認出領帶夾是李復的,用子彈說明身份。好彆扭。這個現場怎麼看怎麼怪。最奇怪的是驗屍報告,在花滿樓和花櫻桃的屍體上檢測出了鎮靜劑成分,就象是有人給他們兩人下藥,後將一人捅死,一人勒死。」
於明肯定道:「這完全太子了太子風格,下藥,捅死,勒死。」帶走李復是李復有嫌疑,另外一點,姬動也認為這現場和太子真沒關係,只有讓李復配合才能知道為什麼現場有李復和太子的信物。
姬動補充:「你看花櫻桃和花滿樓的指甲也被人清理,有可能兩者在臨死前反抗,抓傷了兇徒。」
「不對,花滿樓是被人從身後勒死,假設他服用了鎮靜劑後還沒有倒下,但是反抗力已經非常弱了,加之本身身體不好,根本不可能抓到身後的人。」
姬動道:「李復看了相關證據認為這是一次激情殺人,也就是說最少沒打算在現場殺死兩位死者。法醫也認同李復部分看法,花櫻桃肌肉結實,爆發力比成年男子更為優秀,並且有長年堅持訓練的痕跡。對方既然是花櫻桃熟人,應該知道這點。而我們看到,殺死花櫻桃的是桌上水果刀,殺死花滿樓的是繩子。除了鎮靜劑外,殺人缺乏計劃性。李復猜測,是花櫻桃發現自己被下了鎮靜劑,然後質問。兇犯只有一個人,而花櫻桃有兩個人,藥效還沒有完全生效,於是兇徒就抓起水果刀刺向了花櫻桃。花櫻桃死了,廚房的花滿樓聽見動靜,兇犯看見了繩子,兇犯不再用刀,然後拿起繩子埋伏在廚房門口,勒死了花滿樓。」
「這推理和現場情況很象。」於明道:「我只有一個問題,為什麼兇犯不拔刀?」
姬動回答:「兇犯有一定經驗,知道拔刀後,血液會噴射在自己身上……也不對,兇犯花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清理現場,要解決身上血液應該不難。」
「我說一句。」李復聲音:「從現場推斷,兇犯來花滿樓家不久,應該是帶了食品禮物讓兩人試嘗。屍檢屍體胃部沒有食物,相信是小而容易化的零食。而清理現場工作包括洗手間,臥室,廚房,陽臺全部的現場空間,為什麼要清理這麼大的空間?現場有濃重的漂白水味道,如果兇犯是激情殺人,為什麼會攜帶漂白水?花滿樓家沒有漂白水,何況是那麼大的量。」
漂白水可以破壞dna,比如衣服或者地板上有血漬,用漂白水清洗後,警方無法判斷這血漬屬於誰的,這是比較專業的處理現場手段。
於明發揮想像:「帶零食……不拔刀……下藥,你們說,這兇徒會不會是女人?」
李復和姬動互相看了好一會,李復若有所悟道:「如果是這樣就能說明現場的怪異,兇手不是太子,太子是負責善後。難道,太子原本僱傭了別人要綁架這兩人,事態失控後,他接手處理現場?」
「不太對。」於明有親身經歷:「太子要綁架人只需要一把槍,然後說一句:我是太子。一切ok,哪需要下藥,聘請幫手這麼麻煩。」
李復道:「除非太子不願意讓花櫻桃知道自己想綁架她?」
「也許吧。」於明也不懂怎麼說,總感覺把太子放到這個案件中非常彆扭,除了現場的子彈,看不出一絲太子存在的痕跡,包括清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