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這是不是很挑戰公眾的認知?(第1/2 頁)
主會場直播間
“管院長在說什麼?宣戰?給誰?為什麼?”
“好像在說那個9號選手的事,走走走,去看看”
“9號是個鬧事精,算我一個,,”
“說是在嘲諷檢查口,上來就把人臉給打了那種”
“還有這事?我也去!”
“……”
大批主會場的觀眾不知在誰招呼了一句,紛紛向9號直播間湧去。
「(檢察官乙結束了案情通報,走回自己的座位)
(韓明皺著眉頭左顧右盼後,坐在他同一側的田副檢察長開始進行發言)
田副檢察長:今天這個聯席會,我要談一點。
王檢平時總是在叮囑我們,辦理案件要注重,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
今天大門被堵上了,這就是沒達到這三個效果。
接下來怎麼弄,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呂玲玲:劉文經對王永強實施了長達半年的暴力討債。
不僅威逼恐嚇當事人,還多次強姦了他的妻子。
所以我認為……
田副檢察長:呂玲玲,先讓其他同志發言,會給你時間的。
檢察官丙:我同意巡檢故意傷害的定性。
王永強行兇,是在強姦結束之後,不存在制止不法侵害的緊迫性。
檢察官丁:尋釁滋事、強姦和故意傷害是三個案件,確實應該分開辦理。
呂玲玲:王永強的證詞裡寫的非常清楚。
他猛刺劉文經,是為了阻止他上車拿刀。
檢察官丙:刀在哪?公安查了劉文經的車,並沒找到你說的那把刀。
(呂玲玲情緒有些激動,她用手指快速的敲擊著桌面)
呂玲玲:刀還在查!
(兩位提出問題的檢察官都神情嚴肅,不再說話,韓明看著三人抿了抿嘴)
(呂玲玲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呂玲玲:也非常有可能,是在案發後,巡檢到之前,被劉文經家屬轉移了對嗎?
檢察官丁:那也有可能是王永強為了逃避罪責,憑空虛構了一把刀呢?
(呂玲玲面露無奈,氣惱的靠在椅背上,會場一片安靜)
(田副檢察長開始左顧右盼的找人,直到看到韓明)
(韓明感受到田副檢察長的目光,假裝進了電話,準備離開)
韓明(輕聲):好,我馬上過去。
田副檢察長:韓明。
(韓明舉著電話轉身)
田副檢察長:幹什麼去?
韓明:陳姐,讓我填個表去。
(呂玲玲再次坐正,面帶微笑的看著韓明)
(田副檢察長面露茫然,轉頭看向另一個方向)
田副檢察長:陳主任不是在這嗎?
(韓明假裝剛剛發現對方在場,神情平靜)
韓明:陳姐,我一會找你去。
(韓明坐回座位,假裝結束通話電話)
陳主任:目前這個案子從縣裡提上來,就是因為影響太大。
現在兩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鬧的更大了。
離庭審起訴截止日不到二十天。
如果超期還不起訴,就是違法,要擔責的……」
9號直播間
“學法8年,我負責的說,將這個事情分成三個案件沒毛病,巡檢的定性也沒問題!”
“樓上,你們學法的是不是眼裡只有條款?!”
“證據!法律是講證據的!呂玲玲只是在猜測!她沒有證據!”
“天理不過人情!”
“樓上,去看看9號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