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聚靈腕甲(第1/2 頁)
很快,鍾焉走出了房門,揹著一個皮革包裹著的玩意兒。
愛爾莎截在門口:“怎麼了焉,為什麼拿劍?”
鍾焉冷著臉:“我不想耽誤練劍。”
“是不是在學校裡和同學發生矛盾了?”愛爾莎問。
鍾焉繞過她,噌噌噌下樓梯:“沒有,稀裡糊塗當了個班長,我趕時間,得早點回去。”
咻。
“那是好事情啊。”愛爾莎將一顆珠子打過來,鍾焉順手接住了。
愛爾莎驕傲地說:“【鷹王的命魂石】,我把它提煉一下,現在它的大小比較合適了,你要不要試著吞下它?”
鍾焉搖搖頭:“我說埃爾莎姐,我上次差點被它噎死,還是算了吧。”
“別還給我了,我還有另外一個東西要給你。”愛爾莎丟過來一個黃銅腕甲。
“這是?”
“【聚靈腕甲】,我自己做的,上面刻印了魔法烙印,能方便你聚靈,這是我給你的入學禮物噢,希爾薇婭和小胖都沒有,獨此一份。”
鍾焉繃著的臉綻開了笑容:“謝了,愛爾莎姐。”
說完,扭頭就要出去。
愛爾莎的聲音追著他:“你要不在家吃了飯再走吧。”
鍾焉擺擺手,急匆匆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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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黑得早,特別是這北境苦寒之地,漫長的寒冬伴隨著漫長的黑夜,為街道增加了些許神秘感。
等了一個鐘了,卻沒見到一輛願意搭載他的馬車,鍾焉急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
為了不耽誤時間,他揹著劍先朝著學院的方向步行疾馳。
越走天越黑,這座城市的另一副面貌就要爬出來了,他還沒見過晚上的奧斯陸,只是隱隱覺得不安。
一個穿著裸露的女人從他身邊走過,低聲丟擲一句話:“少爺,玩嗎?”
鍾焉紅著臉急匆匆遠離,不用想他也知道這女人是做什麼的。
路過三四個街巷,他隱約能看到衚衕裡有人盯著他,或許是大耗子,也可能是等待著任務的殺手,這讓他緊張不已。街道上的乞丐倒是習以為常,趴在地上或者倚在牆根等待著好心人的施捨。
繼續往前走,燈火更加暗了,幾個粉紅的招牌倒是格外顯眼,男人粗著嗓子推攘吵架的聲音也格外的大。
這才不到六點,市裡就已經成了這個樣子,難以想象深夜的奧斯陸是什麼樣子。
白天的奧斯陸繁華安逸,晚上的奧斯陸則打破了這一切,像一個罪惡之都。其實世上的事本就如此矛盾,他們就像是手掌的正反面,一面粗糙,一面細膩,只是很多人只需要用到其中一面,所以另一面對他們來說就像不是自己的手一樣,看得見卻不關心。
不同人的生活也是如此,如果有人生活在燈火通明的大廈裡每日都品著名貴的冰葡萄酒,享受著絕大部分人都不能享受到的優渥條件,那麼就一定有一大部分人與他們恰恰相反,他們每日守著葡萄架,在寒冷的冬夜裡祈求暴風雪不要來得太快。
大部分物種都無法決定自己的出身,與極少數的富貴相比,佔多數的平庸、貧窮才是每個世界的常態。只不過其中有人選擇加入到大廈裡成為品酒的人,有的人則要拆了那座大廈將它的材料用去給更多人蓋屋子。古往今來,這兩條路有無數人走過,但哪一條都不好走。
當過奴隸的鐘焉並不糊塗,這些東西他比大多數人都看得清楚,他只希望和大多數人一樣安分守己,過好日子就好了。畢竟,如今的生活已經是曾經的他可望而不可求的了,剩下的“小小貪念”交給勤奮來實現就好了。
“誰?”
鍾焉猛然回頭,將手伸向背後的皮革袋子。他感知到有人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