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貧民窟的兩件事(第1/2 頁)
麥迪娜明白自己遇到了好人,於是便說道:
“謝謝姐姐,謝謝哥哥,我願意跟你們一起離開這裡。”
娜娜點點頭,拉著她坐上了寶馬x7,跟她說道:
“我這次來,是想給你辦理去泰國的手續,我和哥哥有一家模特公司,我們討論過後,打算以簽約模特的方式……”
娜娜把她的想法都仔細告訴了麥迪娜,跟她聊的很詳細,又詢問了她和家人之間的關係怎樣,順便徵求她的意見。
確定她這邊確實沒問題後,娜娜又笑道:
“這樣的話,我就儘快把手續辦好,咱們早一點回泰國,開始新的生活。”
“恩。”麥迪娜也覺得這個姐姐又溫柔又親切,她也開始憧憬在泰國的生活。
雖然不知道那裡是怎樣的,但顯然,哥哥和姐姐都是有錢人,養活自己對他們來說大概不會是太大的負擔。
到酒店後,娜娜心細,給麥迪娜洗頭,買了一些治療面板病的藥液,給她塗抹。
貧民窟居住條件惡劣,細菌病毒滋生,麥迪娜身上有一些感染的地方。
給她塗抹藥液之後,又領她去附近商場買些衣服穿。
還跟她說:
“等回泰國,我帶你去買更好的衣服,這些先穿著。”
李卓怕出問題,讓安保跟著提供保護。
經過娜娜的打理,麥迪娜果然穿著得體了很多,頭髮也梳理的清清爽爽,恢復了一個少女的活潑與清麗。
第二天,娜娜開始處理合同的事,李卓知道她做事情比較細緻,而且人很聰明,這件事交給她後,自己是不需要操心的。
不過他還是叮囑:
“貧民窟儘量還是不要去,尤其是你不要帶著麥迪娜兩個人去,那邊不見得安全,而且我還把麥迪娜從妓窯裡帶走,已經把那邊的勢力得罪了。”
娜娜點點頭,示意自己明白該怎麼做。
李卓便不再關注這件事,反而一門心思與安保公司的老闆,一位本地較有勢力的老闆打起了交道。
這位老闆30多歲,名叫埃德加,姓比較長,是Ejercito Estrada,李卓透過保鏢介紹與他認識了,而且約他吃了兩次大餐。
埃德加對這位來遊玩的有錢華人也感興趣,專門邀請他去酒吧喝酒放鬆。
為了進一步拉近兩人的關係,李卓給他的安保公司投了300萬比索,相當於37.5萬元人民幣,拿到了這家公司10%的股份。
這股份他就是拿著玩玩而已,壓根就不怎麼在意。
他看中的是,這家保鏢公司是屬於伊利甘警察局旗下的,這點不同於國內的保鏢公司。
這是菲律賓的一個特點,警察局是可以有自己的保鏢公司的。
而且埃德加的叔叔,正是本地警察局的一把手。
李卓透過埃德加,最終見到了這位警察局長,他找了個機會給局長送了一輛很新的二手保時捷卡宴,買下來的價格是500萬比索,相當於62.5萬人民幣。
這位局長明白李卓是有事讓他辦,但李卓一直都沒開口。
這期間,娜娜將麥迪娜的媽媽約到了酒店的咖啡間,給了她兩個選擇,作為監護人簽訂一份麥迪娜的模特合約,那麼她能拿到8萬比索;但如果再簽訂一份一次性買斷贍養義務的合同,她就能一次性得到120萬比索的現金。
8萬與120萬的對比,實在是差距太大。
麥迪娜的媽媽絮絮叨叨說了很多,大意是她養大孩子多麼不容易,對女兒的感情有多麼深,為了生孩子養孩子吃了多少苦。
總之說了很多,但就是沒有拒絕的意思。
娜娜安靜地聽著,等這位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