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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三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註釋):尚賢:墨家的主張,大意是說,政權應當任用社會上有才能的人。打破貴族傳統,叫做尚賢。 不爭:不尚賢,自然就不爭。 難得之貨:指農耕以外的工商。 盜:超出習俗的行為。 可欲:指商品連通。 聖人之治:以聖人思想對抗尚賢主張。 知,欲:指對商品經濟的追求。 智者:指尚賢的那部分人。
(大意):不尚賢才能民不爭,不發展工商民才能不脫離農耕,只有發展農耕社會才能安定。
解讀
不爭,不為盜,民心不亂,這是道家反對尚賢的理由,從這三條理由看,尚賢的主張在於加強政權,道的主張在於維護“民”的農耕利益。民是對氏族集體說的,氏族的集體才談得上“爭”與“不爭”。從這個意義講,道一派主張氏族經濟式的社會形態。從語言看,這一篇使用陳舊的巫祠語言。盜,田荒為盜。是說脫離土地生產,或經商,或流向“城市”,春秋時期城市經濟興起。
“是以,聖人之治”以下部分是後加的解釋,這一部分的民已經是下層的生產者。“家族”確立起來,出現了獨立的土地經營。文章的民大約指這一部分人。主張這部分人無知,無慾,安心農耕生產。
聖人之治:道一派參加爭鳴以聖人之治為理論依據。道派的理論雖然有了發展,作了新的解釋,只是不能脫離巫祠的思想體系。無知,無慾,無為,使得道派在爭鳴中不能前進。
55 善為道者
原文
六十五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皆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致大順。
(註釋):古:這是春秋時的辯論文章,古指巫祠時代。 明,愚,智:借用巫祠語言。明,智是指家族經濟,愚指氏族經濟。 以智治國:就是世襲制的諸侯制度。 稽式:猶說定理,定式。 玄德:指巫祠時代,所以是深矣,遠矣。 與物反矣:是說巫祠時代與春秋時代的諸侯制度相反。 大順:(恢復到巫祠時代,然後)大順。
解讀
以智治國:進入戰國,各諸侯國的鬥爭更加激烈。這是社會變革的前夜。鬥爭的焦點表現在怎樣“治國”。用這一章的話說,叫做以智治國還是不以智治國。周春秋以來,家族興起,建立起來諸侯政權,商代的政權是貴族政權,是貴族的聯合,首領由推選產生。諸侯政權可以叫做家族政權,實行世襲制。家族政權雖然實行世襲,仍然是貴族聯合的性質。在激烈的諸侯鬥爭形勢面前,加強政權就成為政權存亡的大事。政權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就是吸收“士”到政權中來。以士執政,在墨家叫做尚賢,在道家叫做“智”。
這一章不能晚於商鞅變法,商鞅時,“士”已經進入政權,標誌關於政權的辯論結束。
3 56 五色
原文
十二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傷,馳騁畝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解讀
這一章透露出來寶貴的資訊:周春秋以後,經濟的發展帶來了社會的繁榮,發生了五色,五音,五味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