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案子(第1/5 頁)
他下午睡了會兒,到了傍晚起床。
這間屋子是西向,站在視窗能看見落日夕陽。
窗外沒有了亮著紅光的攝像頭,但譚既來習慣性地趴在窗臺。
他伸著頭遠眺自家小區門口,期待能看到父母出入的身影,或者哪位發小運著籃球遛彎兒。
大門人來人往,沒有他想見的人。
忽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譚既來託著腮仔細一看,兩隻眼睛猝然瞪大——他媽的那是他自己。
週末回家的“譚既來”拉著小號的黑色啞光登機箱,跟門口大爺打個招呼,腳步輕快地鑽進了小區。
這邊的譚既來嘴角抽搐,自己盯著自己的背影。
他那天上身穿了件柔軟的白色毛衣,下身一條藍色牛仔長褲,腳蹬一雙運動鞋。
他眯著眼睛瞧自己的行李箱。
別看外表人模狗樣,他內裡就是一團糟粕。
那隻漂亮的黑色箱子裡,全是他換洗的衣服。
他有個習慣——被黃嘉河等人稱之為毛病——就是在外穿的衣服只穿一次就得洗,絕不會穿第二天。
因此他在學校待一週換下來的衣服,攢的衣服堆成小山。
其實學校有公用的洗衣機,但是他嫌誰都用,一貫帶回家洗。
每回他這麼幹,他媽都要嘟囔半天。
“嫌洗衣機公用,你就不能手洗嗎?”
他媽一邊叨叨,一邊把他的髒衣服丟滾筒裡。
他笑嘻嘻倚著房門:“不能。”
他的手是用來寫論文的,怎麼能洗衣服呢?
在這種時候,他媽一般都會橫他一眼:“小來你都多大了。”
“22了。”
“怎麼還跟小孩兒似的。”
“一點自理能力都沒有。”
“以後怎麼辦?”
“等著誰給你洗呢?”
譚既來鼻翼扇動。
他又聞到那股若有若無的香氣。
晚飯有人來給他送。
門一開,先進來兩個年輕的黑衣特警,然後是位四十上下的警察。
與其說是警察,不如說是警官。
他有警察的正氣嚴肅,也帶著十足的官方味兒。
那位警官鎖定房間裡的人:“你就是譚既來?”
譚既來點頭。
他走過來,將手裡的盒飯放在桌子上:“請坐。”
譚既來根本不想坐。
那位站在他面前,取出警官證亮了一下:“我是你這事的負責人,0417,你應該知道。”
譚既來“哦”了聲:“知道知道。”
明線的大頭頭。
跟他進屋的兩個警察滿臉上班打卡,沒有任何異樣。
但0417說“你應該知道”時,平靜的眼神中漾起莫名的情緒,好像譚既來是個長著八條腿的怪物。
他顯然看過那份驚人的筆錄,對屋裡的人有些排斥。
然而多年教養和職業素養又偏偏在大聲告訴他,不能這樣認為。
於是越努力,越強調。
到最後,0417臉上掛著很淡的不安。
譚既來讀懂了他複雜的表情,撥出口氣。
煩躁。
“行了,你也不用緊張,先吃飯。”0417把盒飯推給他。
譚既來心道誰緊張了,沒跟他客氣,拉過盒飯坐在椅子上吃。
京市警局的大廚跟長市警局的掌勺可以一較高下。
很難說哪個做的更難吃,非要比的話,拼的是臨場發揮。
他扒拉幾口,意興闌珊。
“找我什麼事?”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