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賣點和電影的藝術表達(第1/2 頁)
電影這就接下了,但這的確會是一部需要雙方磨合一番的電影——這畢竟只是弗蘭克心中,亞洲人面對這種惡劣情況會做的反應,實際上還是有差的。
比如男主已經在這生活了一陣,應該或多或少有影響。
比如和米國人普遍信教不同,亞洲這邊不信教的也不少,所以面對超市的女人表示自己是“神選之人”作何反應。
再比如孩子在兩種文化下的影響。
當然還有最後的結局
原著史蒂芬金的結局太過於平淡:男主人公帶著孩子進了一家旅店,開啟收音機,收音機裡面斷斷續續的播報著局勢被控制的情況;而原電影的結局雖然讓人記憶深刻,但對觀眾觀感和票房的影響頗大,也不太好。
必須要中和一下。
如此這般的討論持續了將近三週,時間很快也來到五月。《迷霧》的計劃是五月中開拍,7月下旬結束,所以此時大家已經把基本上需要敲定的細節搞得差不多了,但有一個地方林浩是真沒想到會卡在這裡:
那就是,弗蘭克認為《迷霧》的賣點其實不是怪獸。
那些在大霧中的怪物,其實也就真正出場的畫面,真的很少——如果是衝著看霧裡究竟有什麼來的,恐怕會有些失望:
怪物都只是一個故事的裝飾而已,最終的核心是在人性、以及人類生存的大環境裡。
多數故事都是拍的人:
人再這樣極端的環境下,會發生什麼樣的改變。
這才是本片的主旨,換句話說,也就是不單純滿足於人類在末日求生的事情。
可是吧
大家要看的,多半不會是什麼人性的掙扎,這種訴求太高了。
根據後來的反饋,不少人還是希望看到事情的真相——也就是那些把他們圍困在超市裡的外星人也好,怪物也好,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不然像原片那種幾個畫面就閃過去了簡直就感覺看了個寂寞。
5月7日,下午三點,討論室內進行著今天第三次激烈的辯論。
四月份的林浩還算平和,因為沒什麼激烈的討論,有就留到後面;而時間到了五月份,老婆回國繼續演話劇了,所有矛盾也堆積到了一起,肯定會碰撞的。
“你知道弗蘭克想表達的核心,不是讓觀眾們關注到這些,他想要觀眾們看的是人性”
“但調查你也看了,很多觀眾對這部戲最大的期待可不是人性。”
,林浩依舊是堅持著自己的看法:“實際上,我覺得我們滿足一下觀眾的幻想也未嘗不可。畢竟有一些觀眾最關注的點,就是最後揭開怪獸的謎底。”
“所以我覺得最後這一部分,可以增加一些怪物的鏡頭,不用太多,但是也不是像現在這麼短。”
“我知道。”
安娜揉了揉額頭,一身休閒裝的她難得兩天沒換一套衣服,雙手有些無力地敲打著鍵盤記錄下林浩的意見:“但是行吧,可電影的經費不允許,我們只有1800萬的投資,林。如果真要多做這些鏡頭,我們可能會需要差不多200萬。”
作為帝門的負責人,她真心覺得自己不容易:
請來了夢寐以求的演員,但這個演員的要求並不少。好不容易熬到商談的尾聲,結果這貨提出這麼一個建議,也是一連談了好久。
“那麼,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增加投資呢?”
安娜直接心中翻白眼:“帝門有考慮過,但這需要其他公司的同意,以及1800萬已經算是這個型別裡很高的投資了,沒有多少人會願意”
“我的公司願意,長林影業可以投資200萬美元。”
林浩直接一句話堵住她,道:“如果可以的話,你就去和他們溝通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