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吃肉(第1/2 頁)
明王一早就知道她是從蕭家逃出來的人。
申小菱眉頭輕蹙。
薛石隱的眼中、心中都透著十足的欣賞。
他的小四又回來了。
“若他早就認定你是田小菱。”他順著思路往下走。“那麼……”
倏地,他抬起頭,申小菱也正瞪著他,四目相對:“假兵符在他手裡!”
薛石隱站了起來,在屋裡走了幾個來回。又停住腳步,坐下捏起肉串:
“若是明王在太原抓了你,得到假兵符,完全可以就地殺了你,他卻把你帶到了杭州附近再殺。這有些說不通。”
的確說不通。
“對了,你們當初是怎麼跟著我到杭州的?”申小菱湊了過來。
薛石隱能看清她的一絲絲鬢髮,雲般纏繞在如珠的耳垂上。他沒有片刻失神,只是注意到她耳畔有幾縷髮絲打了結。
他悄悄握住拳:“你被抓走後消失了兩日,再出現時,已被押上馬車直奔杭州。”
“消失了還能聯絡上?”
“方法有很多。你用的是味道。”
申小菱的面部表情有些怪異:“味道?”腦中裡浮現出小黃狗一邊跑,一邊抬起一條後腿“打記號”的場景。
薛石隱顯然不知道她腦子裡的景象,一本正經地說著:“是。”
他取下隨身腰間不足一寸的烏金瓶。倒出一撮白色粉末在掌心:“你用的是這個。”
申小菱用手捏了一點,搓了搓,和白麵沒有差別,湊著鼻子過去聞了聞,並沒有什麼味道。
她的鼻息貼著蕭伯鸞的手背竄下去,有些癢。
“它能引來一種碧綠的小蟲。”薛石隱將粉末倒回瓶中。“我們就能很快找到你留下的蹤跡。”
他將瓶子放在桌上:“這瓶子原就是你的。現在物歸原主。”
“給我?怎麼用。”申小菱拿起烏金瓶,這瓶身也很特別,像是個鼻菸壺。
“你以前喜歡將它藏在指甲內。遇到危險,取一點灑在潮溼的地方。”薛石隱看了看桌上,烤肉已經被自己吃完了。還剩了酒和一碟子鴨信。
申小菱卻之不恭,將烏金瓶揣了起來,坐下來給自己倒了一杯酒:“如果明王認定他手中的兵符是真的,那他殺我滅口是說得通的。”
“那他不殺我,是不是發現了你們的蹤跡?”申小菱想到這一點,回想起明王笑呵呵的模樣,就覺得膽寒。
“不應該。他必是令人下山找尋你屍首,自是無果。”薛石隱見她不給自己倒酒,乾脆將酒杯推到她面前,輕輕敲了敲桌面。
見她給自己斟滿了酒,又說道:“我們一直不露面,只留了馬於氏在你身邊,你身邊越乾淨,越不會讓人起疑。”
申小菱點點頭:“我失憶是真,沒有必要去證明,更不需要保護。只要踏踏實實地帶孩子,就夠了。”
她的語氣裡帶有幾分嘲諷,薛石隱聽出來了。
“你失憶三年,老七幾人一直暗中護著你,直到一個月前,你在老陽樓見蕭伯鸞後,才第一次有人夜闖申府。被老七攔住了。殺了兩人,領頭的應該是蕭家知字輩的暗衛。”
“夜闖我家?來做什麼?殺我嗎?蕭伯鸞不應該要殺我啊。”
薛石隱點點頭,吃光了一串烤肉,桌上的肉所剩無幾,乾脆都吃了吧。
“對外,那個兵符還在我手裡,他如果來殺我,豈不是不打自招了?”
“殺不得,但他可以抓你,然後順理成章將你囚禁起來。”薛石隱用籤子指了指她的鼻子,在空中畫了一個圓。
她抬抬眉毛,撇撇嘴:“知字輩?可是那個知樹?我見他時,他後背還有傷。”
“很可能就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