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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的利劍 第十八章(3)
&ldo;砰、砰&rdo;兩聲槍響,駕駛室裡兩個人的腦袋開了花。 瓊斯回身抓了一頂鋼盔戴在頭上,又把四名士兵的子彈夾全部集中起來塞進兩隻挎包裡。他見兩名士兵的手腳在動,乾脆掄起槍託在他們頭上猛砸。槍託斷了,估計這幾名倒黴計程車兵永遠也不會再甦醒了。瓊斯換了一支衝鋒鎗拎著,把裝滿彈夾的挎包掛在脖子上,跳出車外。 駕駛室裡到處是血和腦漿。瓊斯把兩具屍體拖下車,拖到車尾,都扔進車廂裡,然後坐進駕駛室發動了車子。他在狹窄的公路上進退了幾次,讓車掉過頭來,向來路駛去。現在他自由了,心中的狂喜使他忘了渾身的傷痛。 瓊斯知道,大約十五分鐘就會開到剛剛經過的邊境哨卡。他打算闖過去,但轉念一想又覺得這樣不行。越軍只要發現他闖關就會用電話通知附近所有的駐軍和村莊,同時也會通知寮國的軍隊,那他就插翅難逃了。瓊斯收了收油門,讓車速慢下來,緊張地思考著。他非常想開著這輛車跑得遠一些,但為了安全,只能在接近邊境哨所之前丟棄車子,步行越過邊境。 十分鐘過去了,瓊斯不敢再往前開。見路邊有一片樹林似乎可以透過汽車,便把車開下路基,小心地躲避著大樹,讓車子儘量深入林中。撞倒了一些小樹和灌木開了幾百米後,車子卡在幾棵大樹中間動彈不得了。 瓊斯跳下車,觀察了一下。這裡很隱蔽,他放心地再次爬進後面的車廂,檢查死者的物品。他把死屍身上的香菸、食物、水壺收拾好,又脫掉一個塊頭大些計程車兵的衣褲穿在自己身上。雖然不合身,卻比赤身露體強得多。這下子他又全副武裝了。他跳下車辨認了一下方向,朝西走去。 瓊斯翻過一座山樑,他判斷這裡可能已是寮國境內了。他下到一條狹窄的山澗裡,溪流清澈見底。他洗了洗臉,灌了一壺水,鑽進草叢中躺下,掏出繳獲來的食物邊吃邊思考著下一步的去向。 剛才他已經想了一路,回峴港、西貢都行不通,他已經沒有臉面回部隊了。由於他的出賣,湯姆他們可能已經被越共抓獲或打死了。按湯姆的性格,他會戰鬥到最後一刻的。因此他只要被包圍,戰死的可能性最大。但別的人難免不會有被俘的,他們必然會知道是他出賣了他們。他知道,自己如果回部隊,且不說路上會不會再次被捉住,就算能夠回去,好多事情是不能自圓其說的。一旦不能透過測謊這一關,或者日後有誰活著回來,軍事法庭的審判就在等著他,四個人喪命或被俘這筆帳毫無疑問要記在他頭上。對瓊斯來說,判刑坐牢是小事,一輩子背著懦夫、叛徒的罪名,像一隻老鼠生活在暗無天日的黑暗中那才是最可怕的。他曾被人公認為勇士、鬥士,但是在敵人面前卻像一條狗似的乞求憐憫、出賣同伴。四條人命啊!他絕不能讓人知道這件可恥的事,也絕不能背著罵名活下去。他可以去搶劫、殺人,但絕不能讓人知道他是一個無恥的懦夫。尼爾斯如果能回到南方,也許會報告其他人都失蹤了。尼爾斯大概不會知道他被俘的事,即便知道了,只要自己不再露面,也會被列入失蹤人員名單。也好,那就讓自己失蹤吧。好在美國是個自由的國度,他有的是辦法在美國隱姓埋名地生活下去。讓這段恥辱的經歷永遠埋葬吧。 作出這樣的決定後,瓊斯感到渾身一陣輕鬆。既然決定不回南方了,那就只能一直向西走,橫穿寮國,再潛入泰國。到了泰國再想辦法偷渡回美國去。 瓊斯曾研究過寮國地圖,知道從自己現在的位置一直往西稍偏南的方向走,大約走二百公里就能到達泰國邊境。這段路程正常情況下需要四至五天,獲得食物不是什麼問題,他受過嚴酷的野外生存訓練。最大的問題是能否保證不被人發現。他相信自己一個人目標小,可以安全走完這段路。只要能安全地進入泰國,他將把武器埋起來,裝扮成平民,無論誰問,完全可以聲稱自己是探險者或是旅遊者,丟失了行李、證件和錢,反正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