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三章 助剿(9)(第1/3 頁)
聽到黃尋的這番斥喝之後,林力急忙解釋道:“主公,你有所不知啊!在我的部族中,女人到了十八歲就必須結婚。而我在家鄉的心上人,那時已經是十七歲了。
離別之時,她告誡我必須要在一年之內趕回來,不然她就要嫁給別人了。我當時還什麼都不懂,所以便答應她一年之內就趕回來。
可我光是到定陽去的時間就花了五個月,而且才剛進入藥鋪當夥計。那時我要是再從定陽趕回家鄉,又要花個半年的時間。
我計算了時間之後,發現根本就來不及趕在她十八歲的生辰回到家鄉。所以我便放棄了她,而今她應該已是嫁給別人了吧”。
聽完了林力的這番解釋之後,黃尋說道:“林力,既然你的部族,有女子十八歲就必須出嫁的規矩,那我就暫且原諒你喜新厭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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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畢竟是失手打死了那藥鋪管事,難道心裡就不曾有過愧疚嗎?”
林力聞聽此言,說道:“我當時激憤之下,一時收不住手。等我醒覺過來時,那管事已經倒地不起了。我當時又驚又怕,一心想的是快點逃離定陽。
現在回想起來,心裡自然是覺得對不起那藥鋪管事和他的女兒。但是如今我又能做什麼呢?”
黃尋見林力心中還懷有慚愧之心,並未變得冷漠無情,而是不知道該怎麼去補償過錯。
見此情形,黃尋於是說道:“林力,人死不能復生,你是不能補償那藥鋪管事了。不過你是因為喜歡那管事的女兒,所以才惹出這樁命案的。
那你就沒想過去找那管事的女兒,對她認錯賠罪,做些能幫助到她的事情,以此來補償你的罪過嗎?”
林力聞言,說道:“我逃出定陽之後,曾在新安縣暫居過一段時間。其間我聽說她嫁給了一個米商的兒子。
如今她既然已為人婦,甚至為人母,我又何必再去打擾她的生活呢?
畢竟我可是她的殺父仇人啊!再次相見,只會讓她想起仇恨來而已!”
聽完林力的這番話之後,黃尋訝異道:“林力,真不敢相信這番話是從你嘴裡說出來的。林力,我很好奇,你跟著徐立的這段時間,他到底教授給了你什麼啊!”
林力聞言,回道:“徐四哥教給了我兩條準則,讓我時刻遵守謹記。其一,既入‘間司’,那便要拋除個人情感,將過往之記憶全部清除,一切以完成任務為優先。
其二,身為‘間探’人員,要學會隨機應變,這樣才可以與任何人接觸,以便隨時套取情報”。
聽完林力的這番話之後,黃尋對於‘暗衛’的制度體系有了更加深入的瞭解。不過越是瞭解到‘暗衛’的底細,黃尋便對‘暗衛’越加忌憚。
這個舅舅當年建立出來的情報組織,自從失去了舅舅的管束之後,已經發展成了一個獨立的勢力機構了。
黃尋雖然在建業清除了許慎一黨,任命徐大接任暗衛的頭領。但是徐大效忠的物件,永遠是自己的表弟孫秀。而且張奐、孫協等人的手裡,還掌握有舅舅遺留下來的巨大勢力。
這些人未來跟自己不是一條心,所以黃尋心裡的擔憂一直沒消停過。
想到此處,黃尋突然驚覺到怎麼
越想越偏了。今天叫林力過來的主要目的,是讓他去聯絡郎純啊。不要想這些雜事了,速速回到正軌上來。
想到這裡,黃尋於是對林力說道:“林力,閒話就說到這裡吧!今天叫你來的主要目的,是讓你去聯絡虎天寨的郎純。告訴他,我們要用段堪來交換回他的妻兒,而後讓他投順於我們。
好了,今日與你也說了不少的話了。林力,你快去辦理此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