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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知天長縣時,有人來報告自家的耕牛不知被誰割了舌頭。他知道這是一起鄰裡間的陷害案,不動聲色的吩咐告狀者回家把牛宰了賣掉,割了舌頭的牛是難以活命的,只有這種處置辦法。果然不出包拯所料:不久就有人來告發那人私自殺牛,因為私殺耕牛在宋代是違法的。包拯嚴厲責問告發者:為什麼割了牛舌,還要誣告別人?那人措手不及,以為事情敗露,只得伏罪。大約因為牛舌案,包拯斷案如神的名聲不脛而走,並為以後小說戲劇所敷衍。
其後,包拯調知端州,這裡是著名端硯產地。端硯是當時貢品,採石制硯極為艱苦,而到這裡做地方官的,總以上貢為名十幾倍、數十倍的搜刮端硯,帶回京城去賄賂權貴。包拯到任後,自書座右銘道:&ldo;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rdo;,作為為官做人的準則,並下令只製作上貢的端硯數量,不多取一方,離任時也不帶一方端硯。清正廉潔,朝野傳為美談。
彈劾張堯佐一事也許最能說明包拯的&ldo;立朝剛毅&rdo;。皇祐二年(1050年),他入知諫院,張堯佐仗著是仁宗最寵幸的張貴妃的伯父,正擔任著三司使。這是掌管全國財政的要職,地位僅次於二府宰執,往往是執政的後備人選。張堯佐沒有幹好的本事,包拯彈劾他&ldo;是非倒置,職業都忘&rdo;,卻&ldo;洋洋自得,不知羞辱&rdo;。見包拯和其他臺諫官紛紛上書,仁宗只得打消讓張堯佐升遷二府的念頭,免去他三司使的職務,但為安撫愛妃及其伯父,改命他為宣徽南院使、淮康軍節度使、景靈宮使、同群牧制置使。
包拯立即上章指斥張堯佐是&ldo;清朝之穢汙、白晝之魑魅&rdo;,抨擊仁宗&ldo;失道敗德&rdo;,有求他收回成命,但仁宗就是置之不理。朝會之日,御史中丞王舉正與包拯、唐介等臺諫官留下百官而諫仁宗,動用了宋代臺諫向君主集體諫諍的特殊手段。仁宗大怒,下令今後臺諫上殿先報中書取旨,這是他自廢黜郭後以來再次動用君權與臺諫對著幹。但仁宗迫於輿論最後還是向臺諫讓步,免去了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保留了其他兩使。
過了一段時間,張貴妃又吹枕邊風,仁宗見輿論平息,便重新任命堯佐為宣徽使。包拯得知,不管仁宗先前警告,不依不饒,領銜與其他諫官上奏再論。為了說服仁宗,包拯多次上殿爭辯。一天,張貴妃還想為大伯說情,仁宗搶白道:&ldo;今天包拯上殿,唾沫都濺到我的臉上。你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不知道包拯是諫官嗎?&rdo;由於包拯等抗爭,仁宗只得收回成命,並保證今後張堯佐再有升遷,必須聽取臺諫章奏。
包拯後來出知故里廬州,堂舅犯法,照樣依律處以笞刑。從此,仗勢擾民的親戚故舊肅然守法。至於請託,不論故人親黨,一概拒絕。他還為子孫立下家訓:&ldo;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藏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rdo;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以龍圖閣待制(後世因此稱其為包龍圖)權知開封府,在任僅一年半,卻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首先,他懲治不法權貴,&ldo;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rdo;。其次,他改革訴訟制度。原來訴訟者不能直接到開封府大堂投遞訴狀,府吏中轉,上下其手,他下令大開府衙正門,讓訴訟者直到大庭下向他自陳曲直,自此&ldo;吏民不敢欺&rdo;。再次,他嚴辦無賴刁民。有一次,里巷失火,幾個無賴子卻趁機起鬨,聚眾問他:&ldo;救火是取甜水巷水,還是苦水巷水?&rdo;包拯當即把他們斬首,從此無賴帖然畏服。
開封府肅然而治,童稚婦孺都知道他的名字,親切稱其&ldo;包待制&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