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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改革科舉學校制度。此即&ldo;精貢舉&rdo;的內容。慶曆四年,朝廷實行科舉新制。規定舉子必須在校學習三百日,才能參加州縣試;參加州縣試計程車子必須有人擔保其品質無大問題;考試內容改以發揮才識的策論為主,詩賦為輔,取消記誦為主的貼經墨義(貼經即以紙貼蓋經文,讓考生背誦;墨義即背誦經文的註疏)。這項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把科舉與學校教育結合起來,讓科舉制度能夠選拔出合格的統治人才。與此同時,朝廷明令全國州縣立學,一時間,州縣學猶如雨後春筍。中央也在原國子監基礎上興建太學,成為最高學府,延聘孫復、石介等鴻儒執教,生源名額從七十名增至四百名,進入前所未有的發展期。史稱&ldo;慶曆興學&rdo;。
其四,嚴格選任地方官員。此即&ldo;擇官長&rdo;的內容。地方長吏的賢否關係到一方百姓的休慼,范仲淹主張將年老、多病、貪汙、不才四種不合格官員一律罷免。他命各路轉運按察使按察本路州縣長吏,京東轉運按察使薛紳的四名部屬專門奉命蒐集各州縣地方官的過失,官員們稱之為&ldo;京東四瞪&rdo;。范仲淹自己圈定全國監司名單尤其嚴格,見有不合格者,即以筆圈去,富弼也感到他苛刻,提醒他&ldo;一筆勾去容易,你不知道被勾去的一家都要哭了?&rdo;范仲淹回答:&ldo;一家哭總比不上一路哭吧!&rdo;
其五,糾正職田不均現象。此即&ldo;均公田&rdo;的內容。真宗時,國家向官員授職田,以補薪俸不足,但在實施中也出現了分配不均和擾民現象。范仲淹認為職田有助於官員廉潔奉公,主張朝廷派員檢查並糾正職田不均現象,責其廉節,督其善政。
其六,強調詔敕政令信用。此即&ldo;覃恩信、重命令&rdo;的內容。范仲淹要求仁宗下詔,今後皇帝大赦的寬賦斂、減徭役等項,各級官府不能落實,一律以違制論處;而政府頒行的條貫法規,敢故意違反者,也以違制處罰。
發展經濟的措施共兩條。其一為興修水利,以&ldo;厚農桑&rdo;。具體做法是在每年秋收以後,朝廷行文諸路轉運使,督導州縣開河渠、築堤堰、修圩田,以期救水旱,豐稼穡,厚農桑,強國力。其二為省並縣邑,以&ldo;減徭役&rdo;。范仲淹指出,縣份劃分過細,管轄人口太少,勢必造成官吏人數多、人民負擔重。慶曆四年,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陽)試點撤併掉五縣,並準備將這一做法逐漸推廣全國。
加強軍備的措施僅一條。范仲淹建議恢復唐代府兵制,在京師附近招募五萬民兵,每年三季務農,冬季訓練。這樣,國家既不需耗費巨資募養禁兵,又能在敵軍突然入侵時,隨時組織軍隊,進行抗擊。這條措施未及實際施行。
總之,慶曆新政的核心是吏治改革,唯有這一方面的具體措施不少都立即付諸實施,也在某種程度上損害了官僚集團的某些既得利益,引來了不少反對的聲音。反對派首領是前朝老臣夏竦,&ldo;朋黨&rdo;是反對派揮舞的大棒。而改革派在策略上的失誤也激化了錯綜複雜的矛盾,促成了改革派與反對派兩大陣營的力量消長。
新政開始不久,知諫院歐陽修就上書指出兩制官中奸邪者未能盡去,並指責兩制推薦的御史臺官&ldo;多非其才&rdo;。歐陽修早在明道&ldo;朋黨&rdo;風波中就與范仲淹同為&ldo;四賢&rdo;之一,他的這一上書,儘管只代表他個人激烈的主張,卻理所當然地被人視為傳達范仲淹改革派的傾向,這就把兩制官與以王拱辰為首的御史臺官都推向了改革派的對立面,使得在改革吏治上原來可以合作的御史臺與政府的關係一下子形同水火。
監察御史梁堅彈劾權知鳳翔府滕宗諒和並代副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