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頁(第1/2 頁)
高升號事件在國際社會引起廣泛議論,8月1日英國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的國際著名法學學者,先後在《泰晤士報》上發表文章,評論日本行為的正當性。主張&ldo;日本向清國發出最後通牒的時限是7月25日,而清國無視警告於25日繼續向紛爭地域增派軍隊,清國顯然在挑戰日本的通牒,沒有緩和朝鮮半島緊張局勢的誠意。高升號商船的性質由此轉變成敵國船舶,擊沉高升號符合戰時國際慣例。&rdo;事件造成的影響雖然因為英國法學學者的文章使世論趨於沉靜,但是8月3日英國外務大臣給日本駐英國公使青木發去書面信函,指出:&ldo;英國政府對本事件的態度,認為日本政府應負主要責任,具體結論須待詳細報告判斷。&rdo;英國官方沒有因為世論對日本的批評趨於沉靜,就認同知名學者的意見,堅持主張日本應負的責任。
第47節:高升號事件(2)
8月5日英國遠東艦隊司令官斐利曼特照會日本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及海軍大臣:&ldo;前月25日,日本軍艦浪速號明目張膽擊沉正在從事正當業務的英國船高升號。7月26日,法國炮艦里昂號經過沉沒船時,救下漂浮在高升號桅杆上的45名清兵,聽取了事件的經過。同時又得到英國副領事的通報,報告了德國原陸軍少尉、現清國陸軍少將漢納根對事件的詳細陳述。今本官用日本語詢問貴官,肇事者浪速號的行為,是否是遵奉貴官的命令之所為?貴官是否已經承知該行為的經過?&rdo;
聯合艦隊司令長官伊東祐亨接到英國艦隊司令官斐利曼特照會後,回復道:&ldo;前月25日,麾下軍艦浪速與清國軍艦交戰中,遇到一懸掛英國商船旗的汽船,然該船搭載清國軍隊,且配有護衛軍艦,浪速要求該船投錨接受臨檢,結果知道該船正在運送增援牙山的兵力和武器,雙方交涉達四餘小時,浪速命該船隨行遭拒,而清軍制伏船長佔領該船,此後受到浪速艦的攻擊,並派出小艇救助乘員。浪速艦長已經向本官報告了事情經過。至於貴官詢問浪速的處置方法是否是本官的命令,本官認為,按照當時的狀況,兩國已經處於交戰之中,即便意外遇到局外中立國的商船,如果載有敵國的軍隊,便可視為參戰協助者成為處置物件。浪速艦長的行為可視為執行拙者的訓令,雖然發生了不幸的結果,但拙者認為浪速艦長的處置是臨機不得而為之的行為。日清兩國的戰爭衝突,使貴國的商船及船員被意外捲入,拙者甚為痛感有加,高升號救助的西洋船員已於事件翌日送回日本。以上事件經過,本官已經報告本國政府,今貴官的照會本官亦將報告本國政府。&rdo;
7月28日,獲救的高升號船長等西洋人,被送往日本佐世保醫院,仁川的英國遠東艦隊司令官斐利曼特致函伊東司令長官,請求引渡高升號船長等西洋人。8月8日,英國遠東艦隊司令官斐利曼再致函伊東司令長官:&ldo;今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日本帝國軍艦若臨檢英國在遠東的商船,都是不能容忍的。因為對於大英帝國女皇支配下所屬的商船,本官有保護的義務,請閣下予以承知。&rdo;
8月12日,伊東司令長官回復英國艦隊司令官斐利曼特:&ldo;8日所述英國商船臨檢請求,拙者已向麾下各艦通達。但是此事在國際戰爭法上,超出了本職的權能,對此我國駐貴國公使將轉達令貴國政府滿意的照會。&rdo;
8月30日,英國艦隊司令官斐利曼特向伊東司令長官通告了救助清艦廣乙號殘兵的情報。豐島海戰後,清艦廣乙自爆,其殘兵70人逃進附近的陸地,英國軍艦在清兵的請求下,搭乘英國軍艦送回清國,此乃同情和情誼意願的作為。現在英國軍艦兩艘在距牙山30海里之處待機和搜尋,基於單純同情的理由,接收公法上認定的遭難軍人,凡乘艦者均不能攜帶任何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