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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上述,無論是晉國還是楚國,自鄢陵之戰後,國內政局不穩,盟國不堪忍受沉重的需求勒索,離心日顯,都無力繼續發動大規模的戰爭,都想息兵罷戰,把原來的弭兵運動變成現實。公元前548年(楚康王十二年,晉平公十年),晉趙文子(趙武)執政,採取&ldo;令薄諸侯之幣,而重其禮&rdo;政策,就是基於對楚等國傾向於弭兵的分析得出來的。他對穆叔說:
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齊崔、慶新得政,將求善於諸侯。武也知楚令尹(指子木)。若敬行其禮,道之以文辭,以靖諸侯,兵可以弭。(《左傳&iddot;襄公二十五年》。)
這就是說,今後對各國減少勒索,和楚國停止武力相爭,轉向以&ldo;禮&rdo;相待,弭兵是可以實現的。趙文子不失為一位頭腦清醒、注重實際的政治家。
第二年,即公元前547年(楚康王十三年),楚會同陳、蔡伐鄭,鄭卿子產認為&ldo;晉、楚將軍,諸侯將和,楚王是昧於一來。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rdo;(《左傳&iddot;襄公二十六年》),寧可讓楚國攻伐也不抵禦,從而讓弭兵願望早日變成事實。子產的這種態度,也不失為一明智之舉。
宋國左師向戌也認識到弭兵已是大勢所趨勢,他本人又與晉趙文子、楚令尹子木友善,&ldo;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rdo;(《左傳&iddot;襄公二十七年》),遂於公元前546年(楚康王十四年,晉平公十二年),先至晉提出弭兵問題,趙文子與諸大夫商議,韓宣子說:
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艹/甾]也。將或弭之,雖曰不可,必將許之。弗許,楚將許之,以召諸侯,則我失為盟之矣。(《左傳&iddot;襄公二十七年》。)
晉國同意。至楚,楚國亦表示贊同。至齊,齊人先猶豫,後考慮到晉、楚均同意弭兵,又怕失去民心,也就同意了。告秦及其他國家,都表示贊同。於是這年秋十月,楚令尹子木、晉卿趙文子與宋平公、滕、邾之君,以及齊、魯、衛、陳、蔡、鄭、曹、許國大夫盟於宋都商丘蒙門(東北門)。秦同意弭兵,但《春秋左傳》未記其代表出席會議,可能與遠處西陲,交通不便有關。據《左傳&iddot;襄公二十七年》載,各國隨來軍隊以籬笆編織為牆,不為壘塹,以示友好。晉、楚軍隊分處北、南兩頭。經向戌斡旋,晉、楚雙方達成協議,規定&ldo;晉、楚之從交相見&rdo;,即晉之盟國要朝楚,楚之盟國要朝晉,奉晉、楚為共同霸主;秦、齊亦大國,秦不朝晉,齊亦不朝楚。邾、滕分別為齊、宋之屬國,故不與盟。
盟會期間,雙方明爭暗鬥,氣氛很緊張。晉人見&ldo;楚氛甚惡,懼難&rdo;,甚至作好撤退準備。
在歃盟時,&ldo;晉、楚爭先&rdo;,&ldo;楚人衷甲&rdo;(甲在衣中),各不示弱。晉臣叔向(趙文子副手)委婉地勸趙文子&ldo;子務德,無爭先&rdo;,&ldo;乃先楚人&rdo;,楚令尹子木於是首先歃血盟誓(先歃者為盟主)。此即第二次弭兵之會,亦謂&ldo;向戌弭兵&rdo;或&ldo;宋蒙門之盟&rdo;。
次年夏,齊、陳、蔡、北燕、杞、胡、沈、白狄等國國君朝晉;冬,魯、宋、陳、鄭、許等國國君朝楚(《左傳&iddot;襄公二十八年》),宋蒙門之盟得到認真貫徹執行,標誌著弭兵運動的成功。
宋蒙門之盟是宋西門之盟的繼續。如果說宋西門之盟是弭兵運動的先聲,那麼,時過三十餘年後的宋蒙門之盟,弭兵運動則終成事實。此後一段時間內,中原地區未發生過大的戰爭,這顯然是有利於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的。但第二次弭兵之會,畢竟是晉、楚平分霸權的產物,&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