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搖滾(3)(第1/5 頁)
據說表哥在入獄前也是個大好青年,只是偶爾在街上打打架。他入獄時僅十七歲,入獄的原因也極其可悲。他的一個從小玩到大的夥伴因盜竊罪被捕,在審訊時,誣陷表哥曾與其共同盜竊。表哥隨後被捕,繼而被強判勞教三年。
出獄後,表哥跟了張嶽,成了稱霸一方的大混子。
據說那天表哥看到陳衛東時,表哥也只是和一個朋友在一起。他騎著摩托車看到了陳衛東的背影以後,掉頭回來,確認是陳衛東後,隨後跟了過去。
表哥和張嶽一樣,出來時從來都是隨身帶槍。
機不可失,表哥根本就來不及去找張嶽等人商量。表哥尾隨著陳衛東進了飯店的包間,飯店的包間裡只有陳衛東一個人。
「姓陳的,你認識我是誰嗎?」表哥說,手伸向了黑色的夾包裡。
「不認識。」陳衛東是老江湖,他看見表哥這架勢就知道夾包裡肯定有槍。
「我是富貴的朋友。」表哥說,表情很平靜,但是槍已經掏了出來。
「富貴的事兒,和我無關。」陳衛東覺得眼前這人是想殺人。
「扯淡!那你說說和誰有關?」
「我表弟,趙山河。兄弟好好說話,如果需要錢,你說個數。」
「這事兒,和錢無關。」
「那你究竟想怎麼樣?」
「今天我不殺你,我就廢了你。你要了富貴的一隻手,我只要你一條腿。你要是不老實,我就殺了你。」
「按住他!」表哥對他的兄弟喊。
表哥走上前去,用槍頂住了陳衛東的膝蓋骨。
「以後買個輪椅吧!」表哥說。
「砰、砰、砰」,表哥連開三槍,三槍打的是同一個地方,都是陳衛東的膝蓋骨。表哥有廢人經驗,朝膝蓋連開兩槍,那麼這條腿肯定是廢了;如果開了三槍,那麼這條腿肯定是得截肢了,再高明的醫術也保不住了。
據說,第一聲槍響過後,陳衛東就乾咳一聲暈了過去,沒受什麼罪。
果然,陳衛東被送往醫院後截肢。
當日,江湖中第一個搖滾的表哥跑路了。搖完了,他滾了。
後來,服滿十幾年大刑出獄的表哥有一次曾對趙紅兵說:「再大的混子也無非是人,捱了槍都是一個樣。我崩陳衛東的腿沒感覺有什麼不同。混得再牛逼,一槍也就了事兒了。我現在就不信誰真是不要命!」
「不要命的人肯定有。」趙紅兵說。
「誰?」
「張嶽。」
「嗯,是。」
的確,如果把當年第一個搖滾的表哥比做崔健的話,那麼張嶽就是貓王,比誰都搖滾。
十七、the beatles
1993年當地第二個搖滾的是趙紅兵,他是被逼搖滾的。當地1993年的混子中最不搖滾的趙紅兵被逼搖滾了,可見其他混子有多搖滾。
趙紅兵是被範進逼搖滾的。趙紅兵要麼不搖滾,但要是搖滾起來肯定比誰都兇。
範進在巴黎夜總會被小北京毒打出院以後,他就發誓一定要找富貴和小北京二人報仇。據說,範進第一次發毒誓是在他第一次高考落榜以後。他那時立下毒誓,六個字,「就是考!考大學!」
這次,範進又立下毒誓。看樣子,他是要拿出考大學的勁頭來對付小北京和富貴了。
範進和別的混子的想法不大一樣,他比任何人都迫切希望成名。既然文不成,那就來武的吧!但寫到這裡,二狗忽然想起某人的墓誌銘——「初從文,八年不中;遂習武,發一矢,校場中鼓吏,逐之出。後學醫,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的確,範進文不進大學,武不如紅兵。考大學好在是隻差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