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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制不明, 而求民之行令5 也, 不可得也。民不從令, 而求
君之尊也, 雖堯、舜之知, 不能以治。
【譯文】
處在國君的地位而自己的命令不能夠被貫徹執行, 那就危
險了; 五種官職分工了而沒有個法規, 那就混亂了; 法律制度建
立了而不依法辦事的講私情的慈善措施還通行, 那麼民眾就會
不害怕刑罰。君主尊嚴, 他的命令才能得到貫徹執行; 官吏整
飭, 才會有依法辦理的政事; 法律制度嚴明, 民眾才會害怕刑罰。
法律制度不嚴明, 而要求民眾執行君主的命令, 那是不可能的。
君臣 篇 265
民眾不聽從君主的命令, 而想求得君主的尊嚴, 即使有堯、舜那
樣的智慧, 也不能達到目的。
君臣篇之三
【原文】
明王之治天下也, 緣法而治, 按功而賞。凡民之所疾戰不避
死者, 以求爵祿也。明君之治國也, 士有斬首、捕虜之功, 必其爵
足榮也, 祿足食也; 農不離廛6 者, 足以養二親, 治軍事。故軍士
死節, 而農民不偷也。
【譯文】
英明的帝王治理天下時, 根據法度來處理政事, 按照功勞來
進行獎賞。大凡民眾之所以積極作戰而不逃避死亡, 是為了取
得爵位俸祿。英明的君主治理國家時, 戰士有了砍得敵人首級、
擒獲俘虜的功勞, 那一定要使他們的爵位足夠榮耀, 俸祿足夠食
用; 農民不離開鄉裡的, 就使他們能夠贍養父母雙親, 研習武事。
所以軍隊的將士能為節操道義而死, 而農民也不會偷懶。
君臣篇之四
【原文】
今世君不然, 釋法而以知, 背功而以譽。故軍士不戰, 而農
民流徙7 。臣聞: 道民之門, 在上所先。故民, 可令農戰, 可令遊
宦, 可令學問, 在上所與。上以功勞與, 則民戰; 不以《詩》、《書》
266 商君 子
與, 則民學問。民之於利也, 若水於下也, 四旁無擇也。民徒可
以得利而為之者, 上與之也。目扼腕而語勇者得, 垂衣裳8 而談
說者得, 盡日曠久積勞私門者得‐‐‐尊向三者, 無功而皆可以
得, 民去農戰而為之, 或談儀而索之, 或事便辟而請之, 或以勇爭
之。故農戰之民日寡, 而遊食者愈眾, 則國亂而地削, 兵弱而主
卑。此其所以然者, 釋法制而任名譽也。
【譯文】
當今的君主卻不是這樣, 他們拋棄了法度而依靠智慧, 不顧
功勞而任用徒有虛名的人。所以軍隊的將士不願作戰, 而農民
外流遷移。我聽說: 引導民眾的竅門, 在於君主首先推崇什麼。
所以, 對於民眾, 可以使他們去務農作戰, 可以使他們去遊說求
官, 可以使他們去搞學問, 這全在於君主怎樣來給予獎賞。君主
根據功勞來給予獎賞, 那麼民眾就會去作戰; 君主按照研讀
《詩》、《書》等古代文獻典籍的程度來給予獎賞, 那麼民眾就會搞
學問。民眾對於利的追求, 就好像水向下流動一樣, 對東西南北
這四個方向是不加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