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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時,小學生要根據他們&ldo;從容而正確地朗讀&rdo;的能力來決定他們能否升級。中學裡經常舉行帶有&ldo;演說和練習辯論&rdo;性質的公開朗讀和背誦儀式。威廉&iddot;詹寧斯&iddot;布賴恩是擅長老式演講術的最後一批大師之一,他回憶在中學裡一個文學團體和一個辯論會中受到的訓練,那使他在&ldo;辯論技巧方面邁進了一大步&rdo;。
十九世紀美國高等院校大量興起,辯論法、雄辯術和演說術成了主要課程。十八世紀五十年代曾在哈佛學院上學的亨利亞當斯對有教養的歐洲人頗為熟悉,他說,&ldo;歐洲的大學畢業生往往在大庭廣眾面前會突然嚇得手足無措,這種事美國人聽起來會覺得最奇怪不過了。&rdo;亞當斯在高等院校受過訓練,他可以&ldo;站在美國或歐洲任何數量的聽眾面前神色自若,這種容易令人興奮的場合反而使他神經更加鎮定。&rdo;他接著說:&ldo;當自己站起來的時候,是否有話可說還有待分曉哩。&rdo;不過對年輕的美國演說家來說,內容問題不會造成什麼麻煩。二十世紀初,各個高等院校之間出現校際足球賽之前先就有了校際辯論會,這是高等教育最有組織的活動之一,為這活動成立了專門的輔導組織,出版了教材,制訂了計劃還組成了校際&ldo;競賽聯合會&rdo;。美國高等教育重視演講術,是由美國某些特殊環境因素促成的。新成立的幾十所大學和學院聘請附近教堂的牧師擔任兼職教員。當時國家正在蓬勃發展,立法機構日益增多,大學本科生都懷有雄心壯志,爭取將來在這些機構中謀得一個席位。由於演說盛行,由於美國人是透過愛國者和政治家的演說(有的是真實的,有的是虛擬的)來瞭解本國歷史的,於是這便成了美國民主的一個信條,即公開講演確有其偉大典範和正確標準。人們認為,受過教育的人對&ldo;辯才&rdo;一同有一致看法,他們對於選擇哪些作品編入《世界著名演說集》也並無歧見,這一套布面精裝十卷本的書銷路很好,那些除了聖經和郵購目錄冊之外沒有什麼藏書的家庭,也都在客廳裡擺上這部書以壯觀瞻。
成千上永珍威廉&iddot;詹寧斯&iddot;布賴恩這樣的年輕人漸漸認為,演說水平是對他們是否具備政治家偉大素質的一種測試。中學和大學仍然廣泛教授的希臘文和拉丁文,對那些想了解德摩斯梯尼或西塞羅所用詞語的學生來說提供了古典範文。學生們習慣於記憶和誦讀些愛國演說家的名篇,諸如派屈克&iddot;亨利的《不自由毋寧死》;詹姆斯&iddot;奧蒂斯的《反對搜查令》;丹尼爾&iddot;韋伯斯特的《向海恩質疑》:亨利&iddot;格雷迪的《新南方》等等。這種習慣使一代代學生培養了另一種興趣,堅信歷史上的&ldo;著名演講同&rdo;確實不同凡響。教師將創作這些偉大範文所須遵循的規則教給學生。在美國中學和大學裡,辯論術仍是一門基本課程,古典課程包括西塞羅的&ldo;演說術&rdo;,賀拉斯的&ldo;詩的藝術&rdo;和朗吉納斯的&ldo;論崇高&rdo;。在語言文學的所有教學中都貫穿了正確演講方式的訓練。休&iddot;布萊爾(&ldo;其辯才足以使獵犬停下靜聆&rdo;的蘇格蘭牧師)所寫的《辯論修辭學與純文學講義》(一七八三年)早就是&ldo;耶魯&rdo;和&ldo;哈佛&rdo;的課本,此書的費城版在十九世紀中葉以前已印刷三十七次。諸如約翰&iddot;昆西&iddot;亞當斯的《辯論術與演說術講義》(兩卷本,一八一○年出版,是他在哈佛任辯論修辭學和演說術教授的講稿)之類著作,則將古典範本和英國課本的原則應用於美國的具體環境中去。
互相競爭的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