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5 頁)
又有了那年夏天整個人快要碎掉了的感覺。
無意識地沿著江菲他們離開的相反方向,水凝煙慢慢地往前走著。
仰一仰臉,對著昏黃路燈外漆黑的天,她讓淚水倒流回眼眶。
江菲總說,她是個愚蠢的女人,感性得可笑;江菲又說,流淚是女人沒用的最好標記。
但江菲也會流淚。
水凝煙第一次看到江菲流淚,是在結束大二的暑假回到學校以後。
她手腕上的疤留下了很深的印記,而盛楓的一去不返也印證了江菲的猜測。
見她終日沉默,人也一天比一天消瘦,江菲一有機會就把盛楓貶得一文不值,勸她另覓新歡,快快把那不長眼的負心人扔到腦後。
水凝煙聽從了江菲的勸告,接受了一位據說家中有財有勢的男生約會。
第二次見面時,那男生便將她帶去了酒店,而她也沒有拒絕。
已經打碎了的美好,她有種打得更碎的慾望。
盛楓送給她的一切東西,都已經被她燒了,毀了,一樣不留。
而她準備留給盛楓的東西,她也決定要燒掉,毀掉,一點不剩。
也許是因為身體還沒來得及從更深的痛楚中恢復,那一晚,她並沒有感受到做女人的愉/悅,也沒有感受到少女蛻變成女人時的痛楚。
那男生興致高昂地折騰她時,她覺得自己就是一具木乃伊,不哭不笑,不痛不癢,不驚不喜。
天亮,各自分手。
臨走時,男生望著床單上的一團殷紅,嘲笑著問她:“要不要我給你八十元?”
她不解。
而那男生再也沒有找過她。
江菲很疑惑,問水凝煙出了什麼問題。
水凝煙便把這夜的事說出來。
至於為什麼再也不理她,她也不清楚。
她只是本能地覺得,別人不找她,她也犯不著再找別人。
她原也不過想毀掉一點東西而已。
可江菲聽說了那句給她八十元的話,臉色都變了,忽然就抱住水凝煙,熱熱的淚水直滴到她的脖子裡。
她哭著說:“凝凝,是我不好,我不該勸你這時候就去接受別的男生……”
那一晚,江菲沒有回來,據說給學校保安逮過去關了一晚上。
她揀了塊板磚揣在她的大包裡去見那男生,見面後一句話沒說,拿出板磚就敲在那男生頭上。
頭破血流。
據說那男生家本來要告她的,系裡因為江菲品學兼優,竭力從中調停;後來男生的母親又來見江菲,兩人好好談了一次,這事就不了了之了,連醫藥費都沒讓江菲出。
後來,水凝煙無意在網上看到一則小說,名字就叫《八十元的處/女》,說一個已經不是處/女的女孩和一個男孩相戀,已經預備結婚了,卻因為男孩出差時的一次外遇而分手。分手的理由,男孩的新女友跟他時還是處/女,他不能傷害一個清清白白跟他的女孩。後來這位新女友成了男孩的老婆,因流產去檢查時,他們才知道她已流產很多次。
那可能是一句絕望的無期限的詛咒
所謂的處/女,可能只是花八十元在街邊情趣店買回的一點障眼法,卻毀了男孩女孩自以為堅不可摧的愛情。
八十元,代表的是欺騙,是算計,是不純/潔。
才第二次見面,水凝煙就很不自重地和那男生上了床,同時也沒流露出少女應該有的嬌羞和痛楚,讓那男生認定,她根本就不是第一次,只是看上了他家的錢財,花八十元買個處/女身欺騙他而已。
------------------------------
手機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