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第1/3 頁)
5000公里,ss-5為4100公里,ssc-x-4 為3000公里,&ldo;戰斧&rdo;bg-i09g為2500公
裡。彈頭威力較大的為:ss-4和ss-5為ix100 萬噸,ss-ss-20為3x15萬噸。命中
精度最高的為:&ldo;潘興&rdo;i 號45米,&ldo;戰斧&rdo;
bg-i09g為30~100 米,ss-20 為400 米。裝備時間最短的為:ssc-x-4 已
生產尚未裝備,&ldo;潘興&rdo;i 和&ldo;戰斧&rdo;bg-i09g均為1983年,ss-20 為1977年。
在確定要銷毀的中短程飛彈中,前蘇聯為:ss-12 飛彈,726 枚;ss-23 導
彈,200 枚。美國只有一型,即&ldo;潘興&rdo;ia飛彈,170 枚。這些飛彈中,射程最
大的依次為:ss-12 ,900 公里:&ldo;潘興&rdo;ia,740 公里。彈頭威力最大的依次
為&ldo;潘興&rdo;la,40萬噸;ss-12 ,20萬噸。命中精度cep 最小的為&ldo;潘興&rdo;la和
ss-23 ,均為400 米。裝備時間最短的為&ldo;潘興&rdo;la,1985年。
從上述銷毀方案可以看出:前蘇聯應銷毀的飛彈總數比美國多一倍,由於650
枚ss-20 飛彈每枚可攜3 個分飛彈頭,所以應銷毀的彈頭數又多出幾百個,可見
前蘇聯是做了某些讓步的。另外,蘇美中導談判從1981年10月開始,6 年中&ldo;只
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rdo;,吵吵得挺兇,一個協議也沒達成。這一中導條約的簽
訂,說明前蘇聯在三個原則性問題上作了重大讓步:一是中導與sdi 問題,前蘇
聯原堅持一攬子談判,美國反對,結果還是沒涉及sdi ;二是所謂&ldo;全球雙零點
方案&rdo;,即美國要求前蘇聯把中導和中短導一枚不留,統統銷毀,雙雙削減為零。
前蘇聯則希望保留亞洲部分用以威懾日本和中國的100 枚ss-ss-20飛彈,結果還
是實現了&ldo;雙零點方案&rdo;;三是現場核查問題,前蘇聯反對進行現場核查,在美
國的堅持下,它不僅同意到飛彈基地,試驗、貯存、訓練和銷毀設施現場進行核
查,還同意到ss-20 生產工廠進行現場核查。
應該說,中導條約的簽訂是件好事,它雖然僅佔美蘇核武庫總數的3 ~4 %,
但消除了歐洲和亞洲交界地區的核威懾,對今後遠端和洲際飛彈的談判奠定了基
礎。當然,何時能就遠端、洲際和潛射彈道飛彈進行談判和銷毀,目前還是個謎。
美蘇中導條約中要銷毀的中程飛彈有哪些型號?
----------------------- 頁面65-----------------------
1987年12月8 日,美蘇首腦在華盛頓簽署了世界上第一個關於銷毀中程飛彈
的條約。條約規定:在條約正式批准生效後3 年內全部拆除和銷毀射程1000~6000
公里的地、地中程飛彈有:美國的&ldo;潘興&rdo;2彈道飛彈和bg-i09c&ldo;戰斧&rdo;陸射
巡航飛彈,前蘇聯的ss-4和ss-20 彈道飛彈。銷毀的這些飛彈僅佔美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