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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照射速度極快,可達30萬公里每秒,比普通槍彈的初速快40萬倍,比飛彈的速
度快10萬倍,所以無需計算提前量,只要瞄準便可百發百中,指哪兒打哪兒,命
中率極高。
輻射強度高,摧毀威力大。常規武器是依靠高速飛行的彈丸破片的撞擊或高
速、高溫、高壓金屬射流的侵徹作用來擊毀飛機、艦船和坦克裝甲車輛的。雷射
武器則不同,它是直接利用雷射輻射強度高、聚焦能力好,能把時間、空間和能
量瞬時集聚對目標進行強大的殺傷和破壞。雷射武器對目標的主要殺傷因素是高
溫作用,也有一定的衝擊效應。在雷射武器發射的強雷射照射下,飛機、飛彈的
金屬外殼會立即燒蝕、氣化,機體和彈體穿孔後造成人員傷亡和電路故障,進而
使之失去戰鬥力。雷射武器發射的是光彈,無需備彈和裝填,一秒鐘可輕而易舉
地連射1000發光彈,只要有電源就能連續發射,而且沒有後坐力,可以裝在任何
載體上進行發射。適合於中近程反導防禦和對抗多目標飽和攻擊。
此外,還具有無汙染,不易受電子幹擾等特點。但從目前來看,雷射武器還
存在許多實際問題尚待解決,在太空、高空中使用最為理想,但在大氣層中使用
受雨霧、塵煙、雲層等氣候條件的影響較大,特別是在海洋環境條件下使用,影
響就更大。此外,在大氣層中使用,一般作用距離較近,如果射程增大,雷射束
的發散角也將隨之增大,射到目標上的雷射束密度也隨之降低,因而毀傷能力將
減弱。此外,雷射武器在對抗飛機、飛彈類高速機動目標時,光靠目視瞄準不行,
必須有一套相應的預警、跟蹤和自動瞄準系統。
▲x 射線雷射器
什麼是低能雷射武器?
雷射武器主要分兩大類:一類是低能雷射武器,主要是單兵使用的近程殺傷
性武器;另一類是高能雷射武器,也稱強雷射武器,主要用於攻擊飛機、坦克、
飛彈、衛星等戰術或戰略目標。目前,兩種雷射武器都有所發展,並進行了一些
原理試驗,有的已正式列裝。在低能雷射武器方面,主要是雷射槍和雷射致盲武
器等。
雷射槍是一種低能雷射武器,它能在較近距離上致人死亡或在較遠距離上使
人致盲、受傷、衣服起火或使偵察器材失靈。雷射槍的外形、重量、操作方法與
普通步槍差不多,是一種雷射輕武器。這種槍準確性高,無後坐力,無聲響,不
需計算提前量,也無需彈藥保障,是一種理想的步兵武器。第一支雷射槍是美國
於1978年3 月研製成功的,之後,又研製了一些改進型,重僅10公斤,連同激勵
電源在內共12公斤。雷射槍為脈衝式工作,其射速1 次每秒以上。在近距能殺死
敵人,擊穿鋼盔等防護裝置,在1500米以遠的距離內,能致盲或燒燭人員及物體。
雷射槍的使用方法與步槍相同,也是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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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瞄準射擊。美國還有一種用雷射瞄準的自動步槍,只要把雷射束對準目
標,就準能擊中,從而大大提高了命中精度。
雷射手槍是一種最小的袖珍型雷射武器,它的外形有手槍式、鋼筆式、電筒
式等許多樣式。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