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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硬茬!是頭倔驢。你知不道,你這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按刑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吐了一口煙霧說:&ldo;不就是坐牢嗎?莆田縣的事是我一手策劃的。
我話沒說完,吳局張蹭的站起來吼:&ldo;莆田縣的事,我不想在聽。
我清楚吳局長這話是什麼意思,他有意想保我。
吳廣義盯著我說:&ldo;你小子怎麼不知好歹,根據規定,罪犯死亡不在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你必須要說清楚。
當時是被脅迫還是自願。
我問:&ldo;這重要嗎?
吳廣義目光堅毅的說:&ldo;很重要,如果脅迫,你可能判緩刑。
如果是自願,就是幫組提供,犯罪人逃匿,要判實刑。
我笑著說:&ldo;我不會把所以的責任推在萬心伊身上,萬心伊不容易,我不能再讓她那瘦小的肩膀,在替我槓事了?
我是自願的。我愛她,我不會讓我心愛的人,在監獄裡等死。
謝謝,吳局,您和廣義哥的好意,我心領了。
吳局長,一甩袖口奪門而出說:&ldo;真是個蠢蛋。
做完筆錄後,我就被羈押到陽北市人民醫院做體檢。
體檢後,我的身體符合看守所的羈押條件,當天我就被刑事拘留了。
二個月後,進入公訴階段,在旁聽臺上,我見到了我的父母,還有邢睿和小寶。以及狗頭,房辰,郭浩,李俊,所以的兄弟。
我五姑娟子給我請了陽北市最有名的律師,洪律師。
不管洪律師再怎麼經驗豐富,再怎麼能說會道,畢竟我的筆錄已經坦白承認了一切,鑑於萬心伊已死亡,在逃亡期間沒有犯過罪,我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隨後羈押在陽北市城西的馬廟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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