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2/5 頁)
復了正常,他是我見過最陽光的男孩子,一雙眼睛永遠光芒四射,即使有陰霾也很快雨過天晴,這也是他最讓我動心的地方。
有時候我會在他不注意的時候長久地看著他,希望我就是他。他擁有我渴望的一切:彼此相愛的父母,充滿愛的童年,因為富足,所以也不害怕失去,反而更有勇氣。
而對我來說,得到往往就意味著失去的開始。
又能怎麼樣呢?我也不想再要了。
到夏日快過去的時候,我收到一個郵包。
郵包是從UCB轉過來的,上面亂七八糟蓋了許多郵戳,還有手寫的潦草字跡,大意是查無此人。
我看了發出時間,至少有八個月了。
由於投遞過程漫長與無法想象,郵包外層的塑膠紙都破了,裡頭包裹的東西可憐巴巴地露出一個角,磨損非常嚴重。
看上去像是一本舊書。
我拆開包裹,心跳突然停頓了兩個節拍。
包裡是我的黑色筆記本,我帶著它去見靳致遠,又帶著它無數次地跑中醫院,小李醫生嘲笑過我的事無鉅細,靳致遠因為它對我改變了態度。
我記得上面自己寫下的每一個字,因為翻閱得太頻繁,很久以前它就捲了邊,又因為總在廚房裡開啟它,所以許多頁面上還有被油水濺到的痕跡。
我最後一次見到它,是在那間承載了我太多喜悅與悲傷地公寓裡,我把它留在那間屋子裡,與手機和門卡在一起。
我還以為再也不會見到它了,這樣的久別重逢讓我膽怯。
而且八個月了,八個月前寄出它的人,曾經想對我說什麼?
我開啟筆記本,深深吸氣。
筆記本里夾著一封信,字跡很淡。
那不是嚴子非寫的,我熟悉他的筆跡。
我把自己關在宿舍裡,慢慢地看完了那封信。
信是程瑾寫給我的,她的落筆很輕,字也不秀氣,大開大合的。
信寫得不長,幾乎都是直白的語氣。
常歡,抱歉到這個時候才給你寫信。
我與嚴子非結婚了,這一年我很感謝他。
但我知道他已經不愛我了。
或許他自己都不願承認,但我是個女人,我能夠感覺到。
五年前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任務,如果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那麼做的。
我沒有後悔過,我也知道他受了很多苦。
很久以後我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他在一個人的時候經常翻看這本筆記。
後來我就把它藏起來了,我想看他再也找不到它時候的表情。
等我真的看到了,我就後悔了。
我做了錯事,又不敢還給他,只好把它寄給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會承認,男人都很笨。
都過了那麼久了,大概你也已經忘了他。
現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過醫生說,時間不會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個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話,偶爾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個非常淒涼的老男人,替我傳話就說他活該。
她寫得那麼簡單,就是一頁紙而已,還沒有填滿,但我哭得眼睛都睜不開了。
洛杉磯到上海的飛行時間是十五個小時,下飛機的時候,我覺得自己連腰都直不起來了。
袁宇送我去的機場,他對我說話,咬牙切齒地。
“常歡,你這個沒心沒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贊同他的話。
他還說:“你可想好了,喜歡我的人可多了!我不會再給你機會了!”
我知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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