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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西周當時的社會制度,即奴隸主對奴隸專政的一種制度。西周的太宰,最初本職是宰牲官之長。在殷代之初,伊尹以滋味幹湯,後來做了宰相。西周也以太宰為宰相。太宰的本職,實際就是周天子的宮內大臣或奴隸總管。
只有在周天子下了&ldo;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rdo;的命令之後,太宰才有權總攝五府,變成冢宰。所謂&ldo;五府&rdo;,是指地官司徒府、春官宗伯府、夏官司馬府、秋官司寇府、冬官司空府而言。五府都得接受冢宰的命令,冢宰就由宮內大臣或奴隸總管變成而和後世內閣首相相似了。
這套西周奴隸社會的官僚體系,宇文泰本想原封不動地把它搬到自己的政權中,這自然會碰到一些困難,所以北周的統治者沒有機械地襲用《周禮》的六官制。例如軍隊的建設,六軍禁衛和府兵制度,並沒有因實行周官制而打亂,又如地方官制自總管、刺史、郡守、縣令至黨正、裡長等一套組織也依舊原封不動地儲存下來。
當然了,如果五府不總於天官,那麼大冢宰就沒有實權,皇帝則把國家的最高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裡。雖然日常性的政務工作仍由六官來處理,但大事的決策,則必須要與皇帝很接近的官僚才能參預。這樣,天官的御正大夫,&ldo;任總絲綸&rdo;,就成為中書監、令之任了。納言大夫,出入侍從,就成為門下侍中之任了。春官的內史,由於&ldo;朝政機密,並得參詳&rdo;,地位也顯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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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爵位制:
北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皆加&ldo;開國&rdo;。後改《周禮》九命之制&ldo;諸侯為外命,公九命,侯八命,伯七命,子六命,男五命&rdo;。共計有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凡十一等。
比如楊堅是隨國公,是正九命;楊敷是臨貞縣公,是九命;而楊敷的堂弟楊文紀卻是華山郡公,也是正九命。本書為了表述方便,一律稱為某某公,比如稱楊堅為隨國公、楊敷為臨貞公,楊文紀為華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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