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敘篇:憶安(第2/3 頁)
的髒活累活也都是她乾的,再後來,我又知道,原來包括秦宜之在世之時,他們家所有的活計也都是她一個小姑娘做的。
我問她願不願意和我一起來學堂讀書,她拒絕了我,告訴我自己不想。我不知道她是真的不想,還是隻是不想給我添麻煩什麼的,但我最終也沒有逼迫她。
我問她有沒有想過以後的人生是怎麼樣的,她告訴我以前想過,但以後也不想了。
……
不知道為什麼,我接觸她接觸的時間越久,我就越想照顧她,可能因為同病相憐,也可能是因為,她比我更弱小,從前我一直都是被保護的那一個,而如今,我也終於有能力去保護別人了。
我們的日子很平淡,秦默也在慢慢從失去父親的陰影裡走出來,我時常在想,其實若是能這樣和她過完一生,似乎也不錯。
後來姐姐也不知因為什麼緣故,住到了醫館,與我和秦默一起。姐姐很喜歡秦默,時常打趣地問她想不想嫁給我之類的話。隨著時間的柳氏,秦默也愈發明白何為男女之情,每次姐姐這樣問,她都會很害羞的離開。
其實……我倒也情願娶她。
小的時候打心裡喜歡雨微姐姐,覺得她就是我的恩人,我與姐姐的救世主,每次見到她都會開心,但越長大才越明白,那並不是兒女之情。
可能是秦默的經歷與我實在太像,我便打心眼裡想要照顧她一輩子。
但人生無常,總是事與願違。
……
當我得知姐姐的死訊時,當我看到姐姐留下的那封信時,我幾乎要崩潰。
為什麼偏偏是秦宜之,為什麼……?
一夜之間,就這一夜之間,我失去了我最後一個親人,也突然發現,自己想要照顧一生的人,就是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的罪魁禍首。
我無法原諒,更無法面對她。
秦默也看到了那封信,她震驚之餘,眼中多是愧疚。
那一刻,我知道我們之間出現了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
我同意了雨微姐姐的建議,離開了此處,臨行前,我將我珍藏繡帕還給了秦默,那是她之前替我繡的。我知道那代表著什麼,但我無法再接受她的心意了。
後來我再見到她時,她躲在石柱後面偷看我,小心謹慎,生怕被我發現。
我只能裝作沒看到她,徑直離去。
這樣的日子不知道持續了多久,但我始終明白,我不應該耽誤她。
於是在我任職離去的前一日,我依照媒婆所言,娶了她介紹的一個姑娘。
那姑娘私底下跟我說過,她有心上人,只是心上人去世了。我知道這件事以後,反而覺得心裡鬆了口氣。
我告訴她,我也是。然後,我們就成親了。
離開北寧以後,我便再沒有了秦默的訊息。
妻子在成婚後,依然十分想念她的心上人,終日以淚洗面,鬱鬱寡歡,新婚之日我們也沒有行過周公之禮。
搭夥過日子罷了,我們一早就有過得約定,我也不在乎。
後來她終於承受不住心中的傷痛,投河自盡了,所有人都勸我不要難過,我什麼話都沒說,因為我的確不難過。
再次見到秦默,是在北寧的一家青樓。
我承認,我是打聽了她的去向,專門到北寧,又追到那兒的。因為我不信雨微姐姐會允許她去那種地方,就算賣藝不賣身,那也不該是她這樣的良家女子該去的地方。
我抓著她的手質問她為何要這樣作踐自己,她不答,只是垂眼杵在那,眼中一點光亮都沒有。
我告訴老鴇我要給她贖身,帶她走,老鴇卻說她是自己願意留下的,並沒有籤賣身契,如果她自己願意,隨時都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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