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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那高壯的城裡人卻是沒打算自己動手搬,“靠,要不是我腰肌有些勞損,就自個兒搬了。”
那民工卻是雙眼望天,一分錢不降,“那你找別人吧,我就不信你還能再找出個搬工來,就是六十了,現在是市場經濟,年根兒了我不回家,我容易嘛我?”
去吧,哥們兒我自己搬算了,陳太忠一咬牙一跺腳,身子一側,就待大鍋上肩。
“呦,這不是陳太忠麼,你幹什麼呢?”一輛小車在他面前戛然而止,桑塔納2000,起碼得十八萬,一個油光發亮的腦袋鑽了出來,手上還拿著一個黑乎乎的傢伙。
仔細看看,陳太忠擦認出,是自己的初中同學鄧超,這廝手上拿著一個人稱“大哥大”的巨型手機,臉上是一副志得意滿的神情。
“哈,太忠,好久不見了,最近在忙啥呢?”
“沒忙啥,這不是買了口鍋,正要搬鍋呢,”陳太忠沒在乎,事實上,他對鄧超的印象,都有些淡薄了,不是他記性不好,而是對方實在普通。
“要幫忙不?”鄧超挺熱心。
“你幫不上忙,”陳太忠搖搖頭,他這可是實話實說,“你這車太小了,塞不下這麼大的東西。”
“倒也是,”鄧超上下打量一下那口鍋,點點頭,“不是我不幫你,我這車不是幹這個用的,路邊隨便找個十來八萬的卡車,就能把它拉走。”
這話有點虛了,隨便找個小工具車都能拉得走這個鍋,價值五六萬的工具車滿大街都是,至於二手的,那價錢就更不用說了。
他這麼說,無非是想告訴陳太忠,自己曾經的老同學,喂喂,看好了,我開的可是桑塔納2000呢,遠遠比十來八萬值錢得多。
遺憾的是,這一招用在陳太忠身上,比媚眼拋在瞎子身上強不到哪裡去,他抬頭看看鄧超,“嗯,這樣吧,你幫我抬到街口,那裡就有工具車了,行不行?”
“我手上拿的是大哥大啊,你看清楚沒有啊?”鄧超把手一伸,半磚大的電話拿給他看,“一萬多塊呢。”
“那是前年的行情了!”陳太忠狠狠地瞪了這廝一眼,他都有心買個行動電話的,對這行情還是比較在行的,不過,買了電視之後,他連買傳呼機的錢都不夠了,“說吧,你幫不幫?”
罵人不能揭短,他跟鄧超又不熟,鄧超的臉登時就沉了下來,“你小子也就是一輩子民工的德性,算了,我懶得理你,還有事兒呢。”
說著,他發動了汽車,一溜煙兒地跑了。
“什麼玩意兒嘛!”陳太忠嘀咕一聲,好小子,別犯到我手裡啊,哥們我一個堂堂的國家幹部都在賣苦力,你丫居然不知道搭把手?
說歸說,他真沒往心裡去,他認為,每個人都有賣弄自己優勢的慾望,這是正常的,只要那優勢給他帶不來什麼威脅感或者危機感,就算不得什麼。
當然,鄧超手裡拿的,如果是最新的那種帶液晶螢幕的數字手機的話,他的心裡未必就會這麼平和。
“太忠,”有人喊他,是女人,而且聲音異常地熟悉。
沒錯,是很熟悉,兩人分開還不到半天,怎麼可能不熟?是任嬌,她在馬路對面衝著陳太忠招手,“來,過來一下。”
陳太忠斜眼看看她,抖抖手上的鍋,那意思很明顯:我這裡好大一個傢伙呢,你不會自己過來啊?
任嬌帶著一陣風就過來了,伸手就攥住了他的耳朵,“你昨天晚上那麼發狠,現在我走得動麼?”
“你走得挺快的嘛,”陳太忠眉頭皺皺,態度不是很好,凌晨離開鳳凰大酒店的時候,他有點寒心。
“你就不會讓讓我啊?”任嬌知道他脾氣不好,低聲撒嬌,“人家啥都給你了,你就能這麼無情,說走就走?”
她要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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