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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德小姐追求裡德爾先生的事在村裡是很有名的,所有人都知道為什麼那天晚上拜德小姐和她會在裡德爾家。警察只是想問她有沒有看到什麼?畢竟餐廳裡死了四個人,而她似乎也出現在那裡了,只是被人打暈了。
她應該知道點兒什麼的。
警察這樣認為。
“我不記得了,什麼都不記得了……”葆絲只能告訴警察這句話。
醫生證實了她不是說謊。“她可能受到了非比尋常的驚嚇。”對於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來說,在餐廳裡看到一堆死人可真不是什麼容易接受的事。
警察接受了這個解釋,一邊也更加認為她確實看到了什麼,只是暫時忘了。
這個案子吵吵嚷嚷了一陣後不了了之了,有過幾個嫌疑犯,但是又都排除了。警察局讓葆絲離開,並允許她收殮拜德小姐的遺體。村裡有很多人興沖沖的來幫忙,都被葆絲給趕走了,這些人只是為了來佔便宜的,結果那些人說她這個女僕趁著拜德小姐的死把她的財產都給佔了。
‘拜德小姐可是有一大筆遺產的呢!她不是說她的父親留給她不少錢嗎?’
‘你看她,拜德小姐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她一點都不難過。說不定她還正在為能得到一筆不小的橫財而高興呢!’
可是不管她們說什麼,葆絲也沒讓他們來幫忙。而且他們說的不錯,她確實一點兒也不傷心。拜德小姐就像突然變成了一個陌生的人,離她非常遙遠似的。
葆絲不認為自己是這麼冷漠的人,她跟拜德小姐住在一起了六年,雖然這位小姐確實有些不著調,容易陷入愛情中又常讓人嘲笑,另外她還相當的小氣,總是想辦法讓葆絲幹更多的工作又拖著不想給她工錢。
可是一個相處了六年的人死了,她卻一點感覺都沒有這實在是太奇怪了。
她覺得自己像是讓什麼給掏空了,只是憑著理智計劃下面她應該做什麼,腦中卻是空白一片。
或許她真是被那麼多的死人給嚇住了,因為她一點也記不起來自己端著牡蠣去餐廳的事了,甚至連那天晚上的事都記不清。警察領她去看了死去的拜德小姐和裡德爾一家,他們身上沒有一點傷,除了表情有些古怪的猙獰以外沒有任何古怪的地方。
這麼古怪的屍體她要是見過了,怎麼可能會不記得?不過要真是一桌子坐的都是這樣的人,那她說不定也真會嚇得全忘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膽子會這麼小,不過她也沒遇上過這樣的事,所以,應該是嚇忘了吧……
她收拾了拜德小姐的東西,發現她確實沒有多少錢了,大概只剩下幾百塊的現金和一些過時的首飾。她沒有別的親戚,至少葆絲沒聽她說起過。她在報上登了一則宣告,說明了拜德小姐的死訊,希望能有人來看看她或者參加葬禮。
可是一直等了十多天也沒人來,甚至也沒有人拍個電報或者打個電話什麼的,她可是把警察局的電話和村裡的電話都登在報紙上了。
因為是夏天,屍體不能久放。警察局一再的要求她儘快把屍體領走。
葆絲沒有辦法,只好匆匆把拜德小姐下葬了,用她留下來的錢買了一塊不錯的墓碑,然後她就離開了小漢格頓。
支付了葬禮的錢和警察局的停屍費後,拜德小姐的積蓄所剩無已。葆絲儲存好那些單據,以便拜德小姐的親戚找來後她也能證明她並沒有貪圖主人的錢。而剩下的部分足夠支付葆絲的工錢。甚至還多了一些。
這是一個好訊息,葆絲把那當做主人的好心而留下了。她離開了小漢格頓回到了倫敦,在郊外租了個小屋安頓了下來。她必須要儘快再找一份工作,因為手頭的錢只夠花兩三個月的,最晚到天氣變冷之前,她必須再找到一份女僕的工作。
麻煩的就是她沒有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