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錢從何來(第1/2 頁)
“太極殿”,又一次寂靜下來。 但這樣的沉寂,僅僅維持了一瞬間!片刻後,響起眾多驚歎之聲。 “劉少卿,此言當真?”有官員不信地問道。 劉仁景以最肯定的語氣回答說:“千真萬確,絕無半分虛假。” “劉少卿,如此之高額懸賞,汝信否?”又有官員問道。 “信!為何不信?”劉仁景回答完畢,再次向皇帝躬身道:“陛下,臣以為,賞進獻者十五貫的律例,訂立於我朝初創之際,時天下初定,民生凋弊,國用匱乏,即便如此困難,高祖依然制訂此例,先皇太宗時期,突厥、吐蕃、高句麗等先後與我為敵,朝中各項用度遲滯,以支應大軍所需,故而諸多涉及百姓民生之事,遭遇延緩,亦屬無奈,然今日之大唐,四海昇平,放眼天下再無敵手,此為改善民生之最好時機,故臣奏請陛下,修改相關律例以促進生產。” 這番話,是劉仁景預先準備好的,他是想告訴皇帝,過去的規定,是當時條件下產生的,如今國家情況不同了,應該做出一些調整了。 任誰都知道,劉仁景的話沒毛病,可謂是為國獻策,純屬為公。然而,問題的核心並不在於修改,而在於怎麼改? 中書舍人來濟,是前隋大將軍來護兒之子,出身名門,又是進士出身,曾奉李世民諭令,與令狐德棻同撰《晉書》,可謂是飽學之士,李治對其也是極為賞識,有意將其提拔。 可他卻對劉仁景的話,卻頗不以為然,是以出班道:“陛下,臣以為,高祖與太宗制訂的律例,並無改動必要。” “來卿,此言何意啊?”李治問。 “回稟陛下,若是改動劉少卿所提之律例,則必然要增加懸賞賞額,那麼請問陛下,增至多少合適?倘若以‘新安縣男’提議為準,增至千貫、萬貫,那豈非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介農夫,僅以某件農具或選出一些糧食種子,就可以獲得普通官員十年之俸,試問陛下,長此以往,可還有農人安心務農?可還有匠人安心做工?” “來舍人此言差矣!”一名官員出班說道:“天下農人、匠人何止千萬,能夠改進者,當屬鳳毛麟角,何來影響?” “非也!”又有一名官員出班言道:“百貫之資,可致人鋌而走險,千貫之財足以讓人瘋狂,農人無知、匠人無才、商人無德,豈知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乎,若一意求財,定無所不用其極,又怎會不影響正常勞作?陛下,微臣認為,劉少卿之所提,無需再議,當予駁回。” “陛下”來濟再次出班道:“以百姓之稅,付予投機取巧之徒,孰非明智之舉,當駁回才是。” 聽了半天,李治算是明白了,和自己想的一樣,真要改動,難度那不是一般的大,只可徐徐圖之,萬萬急不得。 李治對此早有思想準備,是以並未多想,張口剛想說話,哪知劉仁景又開口道:“陛下,修改律例,事關國策,自然不可操之過急,可謝縣男提出的由‘衛崗鄉’出錢的方法,倒不失為解決之道,臣請陛下允之。” “萬萬不可!”褚遂良終於站出來說道:“以一鄉之地,豈可行國策?陛下,老臣以為,切不可行。” 李治也好,劉仁景也罷,對有人反對那是早有預期的,只是怎麼都沒有想到,褚遂良居然找了這麼一個奇怪的理由來反對,而且還是那種冠冕堂皇,難以反駁的理由。 褚遂良說的沒有錯,地方官員哪裡能夠行使國家部門的權力,只是他有意無意中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謝巖的意思是由“司農寺”行使權力,“衛崗鄉”僅僅只是出錢。 更重要的是,劉仁景試圖修改律例的事被擱置以後,眾人自動排除了“司農寺”在其中的作用,把“懸賞”一事按到了“衛崗鄉”頭上,這麼一來,褚遂良的話變得順理成章起來了。 旁人忽略掉的,劉仁景自然不能跟著忘了,他馬上出言道:“褚公,非‘衛崗鄉’獨自行事,乃是由‘司農寺’告知天下,僅僅由他們出錢爾。” “那也不可!”褚遂良道:“‘衛崗鄉’縱有資財,也是民脂民膏,他謝巖豈可隨意揮霍?前番賣地所得,因無先例可循,且用於鄉里,也就任由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