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3 引咎辭職(第1/3 頁)
「過完節,三日後咱們在這裡開個會,兩省代表最好都能參加,貢齊願意的話也可旁聽銀州路途遙遠,他們有代表在此地嗎?」
洪濤來之前就做了幾種預案,其中最壞的處境就是富姬已經被扣留,自己到了也是人質的命運。目前看來還沒那麼糟,當地官員和百姓也沒真的打算和大宋決裂。他們只是要表達不同意見,方法激烈了一些。
既然沒有太危機的情況,那就不用著急了,先過節。其實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份通牒,朝廷也沒有什麼壓力,不至於馬上激化矛盾。
跟著洪濤一起來的,除了幾十名衛隊之外還有一張聖旨,同樣的旨意也會在元宵燈節過後明發各州府,內容都一樣。
兵權交還朝廷,名義上皇帝是大宋最高軍事長官,但必須由議事會軍事委員授權。以後委員會負責授權審批軍費,兵部負責日常訓練招募,樞密院參謀部負責戰時指揮。
攝政王王詵引咎辭職,免除一切職務以及在任時的法律責任,依舊保留涼王爵位和該享受的待遇。
這份聖旨洪濤拿出來的時間有點晚,是在和幾百名來自湟州、涼州的代表們開完會,並取得了共識之後才告之。此時代表裡比較激進的一撥人也無法再煽動其他代表一起反對了,俗話說的好,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洪濤把這個道理活學活用了一次,雖然沒把代表們折騰竭,衰是肯定衰了。更主要的是他們明白了一個道理,新政並不會因某個人的上臺或者下臺受影響,不管這個人有多厲害。
這個厲害的人正在按照規則給大家做出了一次活生生的表率,以後碰到類似的事情不用再去琢磨那些亂七八糟的選擇了,直接照例辦理,不敢說有多正確,但絕對不會錯。
而新政也不是某個人、某個群體能決定的,它已經融入了所有人的生活。目前不是要琢磨該如何迅速推廣新政,也不是讓新政壓倒一切,而是該讓儘可能多的人在新政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引咎辭職!在宋代是個新名詞,也是一種新做法。宋朝有類似的潛規則,比如說正相如果受到御史中丞的直接彈劾,且有真憑實據,必須主動辭職,由副相替補。
這主要是皇帝為了制衡相權的手段,也是士大夫階層一種自發的要臉面行動,真正實施起來並不是非常容易。御史中丞彈劾宰相是要負很重責任的,不能隨便張開嘴就說。
說對了宰相下臺,說不對就算誣告,免職都是輕的,搞不好就遠竄三千里了。所以真受到此種待遇的宰相好像也沒幾個,只能算一種威懾吧。
官員的任免以前都是由朝廷定奪,很多時候為了保全集體利益,就算你真的犯了錯甚至犯了罪,同僚們也要抱團的保護你不被處罰。
這麼做並不是因為你人緣好,而是不能開這種先例。大家都是當官的,誰敢保證在工作中不犯錯,犯了錯就丟官受罰,生存環境太惡劣,不舒服。
你犯錯了不受罰,其實就是在保護我自己,哪怕咱倆平時不對付,我可以想辦法把你搞下去,但絕不允許你被老百姓搞下去,這就是團體利益。久而久之,這種團體利益成了慣例,凌駕於任何法律之上,所以才會出現官官相護這麼個詞。
引咎辭職一出現,還是發生在大宋第一等王爵、高官身上,帶頭作用不言而喻。再加上朝廷故意推波助瀾,報紙玩了命報導,抽絲剝繭的往深層次分析,一個不是慣例但又比慣例還慣例的慣例在很短時間內就成型了。
為了讓這種慣例更慣例一些,此後的三個多月時間,因此事而引咎辭職的地方官員從高官到縣長不下十幾位,在朝野上下引發了很大震動。
原本大家只是覺得新政下的官員不好幹了,沒有太具體的上官可以奉承,政績好壞、升遷與否、工資待遇高低並不是誰說了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