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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之中,銀面具倏忽佔據了半個螢幕,深紅紋路交織於冰冷麵具之上,鏤空的雙睛位置,出現的不是正常人黑白眼珠,而是閃爍著的暗紅光芒!
冷不丁一個詭異畫面,觀眾齊齊心悸。
作者有話要說:
給大家貼一下天黑請閉眼的規則,其實作者也沒有玩過這種遊戲,寫作過程中突然產生靈感,然後去做功課寫了這一段,開頭就推翻重來了兩次,心疼地抱住傻傻的自己……
天黑請閉眼(現實向普通版本):
規則是: 有四種角色。
1法官(掌控全域性的一名重要角色,所有的角色都聽從他的口頭指揮)
2警察(在每輪的閉眼中,擁有一個權力就是可以辨別出誰是兇手)
3殺手(在每輪的閉眼中,擁有一個權力就是可以殺掉一名除法官外的任何角色)
4平民(在每輪的閉眼結束的睜眼階段,輪到你發言的時候,便可拿出你的相關證據,用你的話語去說服其他人)
接下來
1、殺手在法官的指示下睜眼殺人,此人必死。
2、警察在法官的指示下睜眼隨便驗證一人,法官會告知警察他所驗證的人是否是殺手。
3、天亮,眾人睜眼,看見被殺的角色,輪流討論投票誰是兇手。
4、重複以上步驟,直至警察和平民死光或者殺手死光。
and
天黑請閉眼(文中魔改版):
&ldo;遊戲名為&l;天黑請閉眼&r;,規則如下:&rdo;
&ldo;遊戲擁有一位法官,一位警察,一位殺手,六位平民。&rdo;
&ldo;開局之初,身份隨機分配,所有人將會看見代表其身份的號碼牌。
&ldo;天黑請閉眼時,所有人被束縛行動。
&ldo;法官宣佈殺手睜眼。殺手獲得一次行動機會。可選擇攻擊任意一人,戰鬥時長三分鐘。
&ldo;被攻擊者可以抵抗,抵抗成功可繼續遊戲。
&ldo;法官宣佈警察睜眼。警察獲得一次行動機會。可選擇詢問任意一人,法官將做回答。
&ldo;法官宣佈天亮。眾人解除束縛,所有人都將獲得自由發言機會,票選任意一個攻擊物件,得票最多者將被除得票者外全體人員共同攻擊。
&ldo;被攻擊者可以抵抗,抵抗成功可繼續遊戲。
&ldo;自由活動時間,眾人不可相互攻擊,除被票決者外,攻擊他人將視作遊戲失敗。
第45章 圍攻
裁判槍響, 引線點燃。
短到只有一個火花閃亮的供人反應的時間裡, 4號來到了萊茵身前!
這個剎那,席歌與萊茵相距一臂長度,4號與6號相距兩個身位,8號還在後邊慢悠悠地走,1號和2號也落在後邊!
4號抓到了萊茵的斗篷。
銀色面具之下, 文靜女子揚起秀氣的眉梢, 眼底轉過一絲狩獵即將成功的興奮。她十指之上, 尖爪猛然刺出, 插入斗篷之中, 四下一撕!
電光石火,4號十指寒光閃閃,如同十柄小巧但鋒銳的刀刃,閃爍著叫人膽戰心驚的光芒。
然而&ldo;鐺&rdo;地一聲響, 斗篷沒碎,皮肉沒碎, 萊茵同樣抬起手臂, 探出尖甲,擋住了4號刺來的雙手。
兩方一觸既分, 如果說4號像山林中的豹貓,那萊茵一定是夜晚的主人。
他速度更快,動作更輕,前一秒還抬手擋住4號的胳膊,下一秒已經如幽靈般繞過4號封擋胸前的雙臂, 刺到4號的小腹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