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零五章 趙匡胤都疑惑了:不是……我大宋居然存在了三百年?!(第1/6 頁)
“這慶曆新政是什麼內容”
趙匡胤顯得有些激動的,望著韓成出聲詢問。
他之前,聽了太多關於自己大宋的窩囊事兒。
這個時候,終於聽到了一些不一樣的,自然心情會變得不一樣。
韓成沒有賣什麼關子,當下就給趙匡胤道:
“慶曆新政總的概括起來,可以分為三個大的方面。
第一就是澄清吏,第二是治富國強兵,第三是厲行法治。”
聽到韓成說出這話,趙匡胤心裡頓時變得好處不少。
覺得這些人,確實抓到重點了。
制定的還挺不錯。
但是,在感到不錯的同時,又隱隱約約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
但具體是什麼不對勁,一時之間倒還沒有想出來。
“其中,這澄清吏治總共包含五條。
一為明黜陟。
仁宗時,官員升遷採用“磨勘”制度。
只講資歷年限,不講政績。
導致官吏因循苟且,無所作為。
范仲淹對此提出新的考核政績,破格提拔政績卓著的官員,撤換有罪和不稱職的官員。
並規定京朝官及郡縣官吏,有人保舉在三年任期屆滿即與磨勘升遷。
否則便要等到滿五年之後,方行磨勘。
二就是抑僥倖。
宋初以來,恩蔭制度造成官僚濫進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有任學士以上官職的,在二十年內透過恩蔭,其兄弟子孫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
范仲淹對此提出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
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
第三就是精貢舉。
改革科舉考試內容,把原來進士科只注重詩賦改為重策論,把明經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經書的詞句,改為要求闡述經書的意義和道理。
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
這樣,學生有真才實學,進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實了。
第四是擇長官。
針對當時分佈在州縣兩級官不稱職者,十居八九的狀況。
范仲淹覺得,官員的升遷要嚴格依照政績。
建議加強對官吏的考察,獎勵能員,罷免不才。
並主張由各級長官保薦下屬。
第五是均公田。
重新規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
調配給缺乏職田的官員。
以責其廉節,防止貪贓枉法。
公田,即職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額收入之一。
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
范仲淹建議朝廷均衡一下他們的職田收入。
沒有發給職田的,按等級發給他們。
使他們有足夠的收入養活自己。然後,便可以督責他們廉節為政。
對那些違法的人,也可予以懲辦或撤職了。
富國強兵這方面,則主要分為三個大方向。
一是厚農桑。
范仲淹建議朝廷頒佈詔令,加強農桑立法。
命令全國各路轉運使,及其所管轄的鄉縣真正重農桑,獎農桑
使農業的好壞,作為考察官吏、官吏黜陟的重要內容。
二是減徭役。
宋代的賦稅與力役,基本上沿襲了唐末及五代的制度。
宋初雖作了一些調整,但賦稅殘酷、力役煩苛,賦稅、徭役迫使貧苦農民紛紛破產。
也激起農民起義反抗。
對此,范仲淹主張合併戶口希少的縣邑,以減其地人民的傜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