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沈家上門(第2/2 頁)
家裡還有一個閨女,今年十六,你們剛好做個伴。”
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謝謝沈伯伯的關心,不過不用了,我還是住家裡習慣了。再說這附近住的都是軍區的家屬,安全沒問題。”李曉果斷拒絕。
沈國安沒想到她會拒絕,而且這麼幹脆。突然不知道怎麼接話了,愣了一下才說:“曉曉,其實你不知道我們兩家是有婚約的,沈逸哥哥是你未婚夫。當年我跟你爸爸商定的。”這樣總行了吧?一個孤女,不是聽說李家藏有寶貝,沈家可看不上。
哪知道那死丫頭一臉疑惑地說:“沈伯伯,你是不是記錯了或者認錯人了?我爸爸遺書上特地說了沒有給我訂任何親事,還交代我二十歲之前不許結婚。”
什麼?那個該死的李愛國還交代了這些?該死,死了也不讓我好過是吧?收拾好複雜的表情又說:“丫頭,你不會是騙我的吧?你可能不知道,沈伯伯是紡織廠副廠長,你伯母是工會幹事,你嫁到我們家來是享福的。再說這事我怎麼可能記錯。”
享福?我看是想死,上輩子把人小姑娘算計的連渣都不剩,什麼玩意。李曉心裡罵罵咧咧,面上卻雲淡風輕:“不了,沈伯伯,死者為大,我要遵守我爸的遺言。我相信沈伯伯應該不會強人所難。”一臉真誠。
“曉曉,我是真心為你著想,你可以先住進我們家,等到年齡了再談婚事,這樣就無礙了。”沈國安不死心。
李曉一臉為難:“沈伯伯,您稍等,我去拿家父的遺書您親自過目再說。”說著走進自己房間,假裝從衣櫃裡其實是從空間拿出那封李爸爸給她防小人的遺書。走出屋子交給沈國安。
沈國安接過遺書,迫不及待的拆開來看。大意就是如果他出什麼意外或者犧牲了,讓李曉不要那麼早結婚或者訂婚,二十歲之前不行。還有第一個孩子要姓李。他也沒有給李曉定下任何親事,口頭上都沒有。讓李曉要謹慎小心,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云雲。還說讓李曉不要去任何人家裡借住,有困難找軍區,他已經託付好軍區領導。最後就是家裡錢票,當然不會說那麼多,隨意的說一點。最後特別強調要她遵守遺言。
沈國安看完久久無言,李愛國這老匹夫,這是防誰呢?剛想什麼,李曉幽幽的來了一句:“沈伯伯,這信軍區劉伯伯和許伯伯看過了的。”意思是大家都知道的。
沈國安還能說什麼?那兩可不是好惹的,只能乾巴巴的說一句:“曉曉,我也是擔心你一個人住這裡不安全,畢竟是小姑娘家家的,萬一有個宵小要吃虧。既然這樣就算了,那我們就先走了,改日再來看你。”說著就要起身。
李曉挑挑眉,這是利誘不成改威逼了?不急不徐地說:“謝謝沈伯伯關心,我從小跟家父練軍體拳,要真有不長眼的撞上來誰吃虧還不一定呢。”說完也起身相送,絕不挽留。
看她這麼不留情面,沈國安鐵青著臉帶著兒子離開,聽見李曉隨意地說:“沈伯伯慢走。”然後關上院門,轉頭看著院門眼神明明滅滅,跟沈逸說;“回去再說。”就離開了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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