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第1/3 頁)
這一別,就是六年。
我想過他,卻從來沒有想過聯絡他,原因無他,我混的相當不如意,沒臉去見我的朋友,我太瞭解趙三兩,他很聰明,他是一個不甘於平凡的人。並且我相信他一定能出人頭地。
正如一句歌詞上所唱:
朋友啊朋友
你可曾想起了我
如果你正享受幸福
請你忘記我
朋友啊朋友
你可曾記起了我
如果你正承受不幸
請你告訴我
直到有一天,有一個人找到了我,這個人,我不認識,他卻認識我,他告訴我,他叫陳立人,有一個人委託他找到了我,這個人告訴他,找到我之後,告訴我一個名字就可以了,這個名字叫趙三兩。
我以為我的兄弟發達到都可以找偵探來找我的地步,可是他卻給我兩樣東西,一本未完成的懸疑小說,一封親筆信。
我這才知道,我的兄弟成了一個作家,這本小說,就是他的著作,他在書裡,用了我的名字。
他沒有忘記我,這很好,我決定去找他,暢懷大醉,我也想告訴他,三兩,虎子六年來,從未忘記過你。
可是當我看了信之後,我淚崩了,趙三兩瘋了。
我的兄弟他瘋了。
聽過一句話說,不瘋魔,不成活。我理解他為什麼會瘋,因為他太執著。已經到了不到南牆心不死的地步。
信是那個陰陽怪氣的老頭寫的,他詳細的安排了我需要做什麼,需要配合他演什麼戲,並且說這樣的話,可以拯救我的兄弟。
我信了他,並且著手安排,跟陳立人一起找了信裡交代的演員。並且一次次的排練,因為這個,我辭掉了工作,幾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
一切就緒,我見到了他,我的兄弟。
他身上看不出瘋的痕跡,依舊如同幾年前那樣陽光帥氣,歲月的磨礪讓人眉宇之間更加鋒利,他的眼神如同一把刀,睿智,沉著,自信。
或許這一切,他自己都感受不到。
我嚴格按照計劃的內容,在騙著我唯一的兄弟,我看著他迷茫的眼神,我甚至偷看了他一個人在屋子裡思索時候眉頭緊皺的表情,我的心都在滴血。
有些事情明知道是錯的,卻依舊要做。
儘管我問過那個老頭,說這樣騙他,三兩的病痊癒的機率有多少,老頭回答說只有百分之五十。
如果他能猜到答案的話,就可以痊癒。
所以我時時刻刻都在緊張著,我怕他看出什麼,看出是我在演戲,不認我這個朋友了。
但是我更怕他猜不到結局。那麼他的病,就可以陷入一個恐怖的輪迴之。
他回了福建,我在這邊寢食難安,因為我害怕我們計劃的戲碼太過恐怖詭異,從而嚇走了他,讓他最終選擇了逃避,那就等於他自己放棄了治療的機會。
好在,他回來了,但是他這次的回來,打亂了我們的計劃,他入住的酒店,並不是我家,由不得我們來表演。
我找到了酒店經理,我想用錢來賄賂他,這一次,是我第一次用那個老頭的錢,這一次,是因為我真的身無分。
廢話,他是那個老頭的徒弟,更是我的兄弟。
可是,你們不會明白我遭受了那個經理怎麼樣的冷嘲熱諷,他看我的眼神就像一個傻逼,因為我們即將在酒店裡做的事兒,關乎著酒店的聲譽,關係到這個經理的飯碗,如果事情傳出去,他們的信譽必將一落千丈。
這些都不是我那個五萬塊的紅包可以衡量的。
可是我不能就這樣放棄,我跟他詳細的解釋了我們的良苦用心,這次計劃對我哦恩關於的重要性,他都不為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