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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房子指的不是顏色,而是名字。
還好我們停下了,不然不知道要多走多少冤枉路!
常青驚喜道:「太好了,我們先找到那本書,只要拿到鑰匙,我們就可以出去了。」
我想未必,小說裡面,男女主最早拿到鑰匙,也沒有出去啊,而是等到最後才出去的。不過,畢竟是男女主,可能悲天憫人,想要救大家一起出去也說不定。
我敲了敲門:「有人嗎?」
裡面靜悄悄的,沒有回應,還沒等我再敲一次,週一一腳踹開了大門。
「根本就沒鎖,敲個毛線啊。」
「這是最基本的禮貌,你不懂。」
「你才沒禮貌呢!」
我才不跟你吵呢,我是一個穩重的人,呵呵。
我們進去後就開始翻找那本日記,可是都翻遍了,也沒有找到。怎麼會沒有呢?小說裡明明寫著……
我靠,小說裡只寫了日記本在紅房子蘇裡,根本沒說在哪裡?這作者真是太不注重細節了,差評!
韓坐在一邊,正在翻手機,也沒人敢叫他一起找。
我屁顛屁顛的跑過去,問道:「蘇韓,你知不知道在哪裡啊?」
他對我勾了勾手指,我以為他要跟我咬耳朵,立刻把臉湊過去,誰知他伸手把我的臉推開。
「讓你過來看手機。」
好吧,我蹭過去坐在他身邊,歪頭看他的手機,上面是那篇小說,正是找日記本那一篇,我看了一會兒,忍住想罵人的衝動。
「又改了,這作者是吃飽了閒著沒事幹吧?」
改過的最新情節是,必須要在這裡住下,打更人第三次經過時,那本日記就會出現。
我奪過蘇韓的手機,拉到最下面的評論區,發了一連串的粑粑圖片,作者大大,請你食屎!
住在這裡,鬼知道會發生什?,而且之前說過,打更人出現,就必須回到旅舍,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我們在這裡過夜,怎麼回旅舍?飛過去啊!
吐槽歸吐槽,也只能按照劇情來,不然出不去怎麼辦,總不能一直留在這裡吧。
我到處翻了翻,發現冰箱裡塞滿了冷凍的肉,也不知是什麼肉。
「你們誰會做飯嗎?」
許玫舉手道:「我會煮泡麵。」
「我謝謝你,我也會,這裡根本沒有泡麵,只有肉!」
常青走到我身邊,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笑著說:「有我在,不用擔心餓著,我會做飯的。」
我總覺得他笑容怪怪的,又說不上來哪裡怪,無端的有一種排斥感。突然覺得,其實餓著也沒事,一天而已,又餓不死。
週一不知道從哪裡拿出一個揹包,特地走到了我面前,吊著小眉毛說道:「我可是帶了很多食物的,我可以大發慈悲的施捨給你一些哦。」
我裝作一臉感動的看著他:「你可真是大好人。」
「嘔,太假了。」他翻了個白眼,將揹包扔在桌上:「拿錢買吧,統統五十元一個。」
不愧是做生意的,真有生意頭腦!
不過沒等我們看看揹包裡都有什麼,門口傳來了腳步聲和腳步聲,是男女主他們回來了,看來主角們也發現了紅房子的秘密啊。
第四卷 書中自有顏如玉 第七十七章 你是不是傻
他們一進來,就對我怒目相視,我莫名其妙,你們自己眼瞎,還怪我眼神好使嗎?
他們跟我們之前一樣,也是在屋裡各種翻找,試圖找到那本日記,發現找不到之後,目光不善的看著我們。
「日記本在你們身上對嗎?」
問就問,幹嘛用那麼陰沉的表情?看著怪嚇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