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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也許不好理解,簡單來說,就是每一個角色被完整的塑造出來之後,他們都會有自己不同的性格,面對不同的事兒不同的刺激,都會有一個思維定式的去反應去做出行動。就好像一個警察看到小偷一定會撲上去抓人一樣,既然我把他塑造成了一個正直的警察,面臨情節的推進,很多事他就不得不去做,沒有第二條路子。
他的死是很多情節鋪墊伏筆發酵的必然結果,合情合理。要他不死,那就得是另一個故事。
反正最後他死了,我就覺得我的主題好像有點兒變味兒了。
這不是披著外衣不外衣的事兒了,這是偏重失調了。
一開始我設定的主題討論是,愛一個人是不是非要知道他所有的秘密?
徐林一死,這個主題變成了,有些事情沒有真相反而會更好。
然後如你所知,我一錯再錯,姑且錯到底,那就徹底寫一個懸疑推理的故事。我在這個故事裡加入了一個&ldo;我&rdo;,讓他去剝開徐林身上背負的所有故事,讓他去追溯過去追索真相。
這個時候主題就變成了,知道真相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一稿我是完稿了,但是我覺得完整但並不完美。寫出來之後我覺得並不像我想的那樣吸引人,事實上在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就覺得&ldo;我&rdo;缺少了一個有力的動機。
這個&ldo;我&rdo;雖然也是一個警察,但是為了讓他不清楚所有的東西,一點點去發掘,他只能是一個原本不相干的人,在徐林死後才加入警隊,那這就是一個跟他毫不相干的故事。他沒有理由克服萬難,鍥而不捨的追查這件事兒的真相。
在創作這一稿的過程中,我開始不斷地去在最初設定的人物關係上,為他找出一個合理的解釋。這就和上面說的一樣,我已經把他塑造出來了,尊重這個關係結構,尊重這個故事的原來面目,那就只能去尋找他隱藏的動機,而不是憑空給他捏造一個。
還真讓我找出來了,徐林的死對於警隊來說肯定是一個避而不談的事兒,他融入到這個集體裡,發現身邊的同事都有事情瞞著他,這種別人都知道就我不知道的感覺肯定不舒服。這是一種被孤立的感覺,人是社會動物,內心是渴望融入集體的,所以他想弄清楚這個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也能說是合理的。
我甚至不斷地申調他這種自我心理作用,然後讓他不斷地扭曲變得激進起來,以便足矣促成他不探明真相誓不罷休的行為。
但是我總覺得還是有些牽強,而且還覺得缺少點什麼。雖然我一遍一遍的在案板上梳理這個故事的節奏和結構,並沒有找到什麼不妥當的地方。
我寫了那麼久的小說,後來做了半吊子的編劇,為我原來的公司寫了一些短片劇本,有一天我的一位導演朋友告訴我,寫小說和寫劇本是兩個概念,然後他推薦給了我一本書。
我閱讀之後確實是豁然開朗,書裡很著重的講了電影裡邊每一個時間段的節奏點,我認為十分有用。感覺不論是劇本還是小說,其實都可以互通著借鑑。
故事這個東西在我看來就是轉折轉折再轉折,沒有人喜歡看一池死水的故事。節奏這個東西我認為不光是音樂需要,表演也需要,小說和劇本里同樣需要。
學完這個東西,我對我的故事創作更有把握了。
節奏沒有問題,那問題出在哪兒了?
我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時常出現不舒服的感覺,就和唱歌感覺不舒服就可以肯定是跑調了一樣,自己越寫越累越寫越不喜歡的作品,肯定也不會讓別人看的順暢。
那到底是為什麼呢?我時常思考我當時為什麼能矜矜業業一天更新一萬多字,連我父親在這麼久之後都說,如果我能拿出當時一半的熱情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