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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兒,學校的值班老師來了,他竟然首先懷疑我。當然,他這麼想是有道理的,我是最調皮的學生。我真想說受害人就是我,別人什麼也沒丟!但是不能這麼說,我的錢來路不正!委屈死我,我也不能說!我只能說自己也什麼也沒丟,這當然導致他更懷疑是我:為什麼你沒丟東西,只有偷東西的不會丟東西。他先詢問了我半天,又詢問了劉峰一會兒,最後決定:明天再說。
我心裡太難受了,簡直氣憤難忍。到底是誰幹的?這可是我冒著生命危險才弄到的錢;並且,些錢是我用來離家出走的,不是用來打檯球的!要是我爹孃給我的錢,我倒不這麼難過,可這是我的血淚錢!並且,是誰這麼絕?偷了我的錢,還嫁禍我是小偷,誰這麼有心眼?誰這麼壞?
一會兒,王則回來了,我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出去的;顯然,他已經喝了灑,滿臉通紅,手裡還拎著半瓶二鍋頭。一進屋,他就把那並瓶酒往牆上摔爛了,然後破口大罵:“娘個屁的,狗日的……”他始終沒提我和劉峰的名字,但我知道他是在罵我倆。我不在乎他說什麼,我只難過我的錢,並氣憤我的遭遇。
第二天,老師和住宿生開了個會,說的一切都沒用,這事不了了之了。
我一直在心疼我那血淚錢,最後忍不住告訴了周朋,周朋的臉色都變了:他不是同情我的遭遇,他知道了我和李偉松揹著他弄了錢,沒分給他;但他什麼也沒說。
之後,我仍然去找周朋,督促他和我一起去弄錢,然後出走;最後,他明擺著告訴我:因為我們對他不忠,他不和我們搭夥了。這事兒,我也有點委屈:我還沒來得及忠,錢就已經飛了!
我又去找李偉松,這小子敷衍我,說錢不夠,再等等;但是也不和我搭夥行動。到現在,我仍然沒有懷疑李偉松,我相信任何人。之後,我發現李偉松在大把花錢;我找到他,質問他為什麼。他心安理得地說:“我壓根就沒想出走。”這個王八旦!我終於明白在酒桌上他的眼為什麼放光了,他只是在利用我弄錢!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回頭想這件事的整個過程,仍然不懷疑是李偉松偷了我的錢。第一,他不是住宿生,不知道宿舍什麼時候沒有人;並且宿舍院子裡有房東,就算李偉松冒險來了,出了事,作為外人,他首先會被懷疑。第二,就算他來了,怎麼可能知道我的錢不在我身上?找不到我,他必然會走,不會再搜。第三,他沒什麼心眼兒,只是單純的壞,並不狡詐;他沒能力算計我,既偷我錢,又栽贓我。這件事,絕對是劉峰乾的。
出走計劃竟然就這樣泡湯了,我還得上學,還得面對我爹孃。湊合著先過吧,是一天算一天吧。
(完)
初稿完成
再改於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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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依然萬春》
前記:
《依然萬春》講述的是一個叫做原小林的童年往事。故事有幾分是真實的,但是也有虛構的成分。在整個故事裡面可以找到我自己的部分影子,但並不完全就是我的童年自述。這裡面的時間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地點、人物、事情的真實情況都是做了一定的修改。嚴格意義上說是沒有真實的影子可以對比的。
假使這部稿子沒有被遺失或者燒燬,這本書總有一天會出版的。節省人工的方法越來越進步,往往有人甘心承認是小說或者劇本中角色的原型,藉以不費事自登廣告。為了防止這種冒名頂替,我特此照例宣告,書中的人物事情都是憑空臆造的,他們都只在本書範圍內生活,決不越規於書外。至於出現雷同情況,或者事實相似,那完全是屬於巧合。因為自從黃土造人以來,恐怕還沒有這種奇蹟。我不敢夢想我的藝術會多麼成功,唯有事先否認,並且謝謝自認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