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血酬的成本(第1/2 頁)
“我已經在開始就講過了,血酬定律的三個要點:
第一、血酬就是以生命為代價從事暴力掠奪的收益;
第二、當血酬大於成本時,暴力掠奪發生;
第三、暴力掠奪不創造財富。”
林煜又對幾人回顧了一遍,方才接著說道:“所以,血酬它是有成本的,在暴力掠奪發生時,人必定要權衡成本和收益。”
“你現在是這個縣令,雖然依靠給百姓加稅的方式,獲得了足夠與反賊對抗的暴力,但暴力之間的對抗存在風險。無論是暴力鎮壓、暴力反抗,還是暴力掠奪者之間的競爭,都要面臨一定的傷亡風險。”
“而透過血酬定律的三要點,我們可以推導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打仗是會死人的,也就是傷亡。”
“第二,打仗只有在獲得的收益,足夠抵消傷亡、損耗帶來的成本,並且還有一定的收益盈餘,這場仗才值得打。”
“第三,打仗本身不會創造財富。”
聽到這裡,朱高熾好像也聽明白了,他好歹也算是帶兵打過仗的,稍微一點也就透了。
鄭和更是乾脆充當起了林煜的嘴替,接過話茬解釋道:“因此,如果我是這個縣令,我雖然有著足夠與反賊對抗的暴力,但也只是足夠對抗,真打起來的話,我這邊兵力可能更多,卻戰力不精,不一定能戰勝窮兇極惡的反賊。”
“而且,就算我打贏了,戰死傷亡的可能性也會非常大,這裡面光是傷亡撫卹和損耗的錢糧,就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再加上,打仗也不能創造財富,我要想抵消打仗帶來的損失,就只能從反賊那裡繳獲戰利進行折抵,可先不說這些繳獲戰利夠不夠折抵,真正繳獲的戰利還要入庫,要不然朝廷那一關也不好過。”
“這就等同於,我要平定反賊,不僅戰略上不包贏,而且贏了的話,我也大機率會損失慘重,且得不到太多好處,甚至可能還要吃朝廷那邊的掛落。”
林煜認真聽完鄭和的解釋,當下便是鼓掌誇讚道。
“不錯不錯,你終於聽懂我的意思了。”
鄭和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很快又是一愣,他沒事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不過,也不等他再開口,林煜又接著說道:“而且,你其實還沒說完,因為你只說到了出兵平賊的風險,還有不平賊的收益呢。”
“養寇自重聽說過嗎?只要我一直不滅掉反賊,那就可以一直以此為理由,跟百姓徵收額外的‘剿賊稅’,這不就是平日難得的生財之道嗎?”
“就算朝廷查下來,那本縣令也是在為朝廷剿賊,非常時期有著便宜之權,再不濟也可以往上報備一下,給上面的大人們也分一杯羹,要是能借此升官調離這反賊窩,豈不是更好?”
我嘞個去,還特麼能這樣!
不剿賊也就算了,還繼續以此作為名義,跟百姓收錢加稅,壓榨百姓。
好一個養寇自重,好一個“剿賊餉”啊!
于謙能夠理解,但更多的還是憤然,他忍不住問道:“林先生,若縣令如此去做,那百姓難道就不會不滿而反抗嗎?要是百姓都抗拒不繳,或者前往告御狀,那這縣令就不怕因此而被朝廷問罪懲罰嗎?”
“很簡單啊!”
林煜淡淡說道:“我們可以分四步來做:第一步,我們宣稱什麼事都沒有;第二步,我們說也許有事發生,但不應該採取行動;第三步,也許我們應該採取行動,但什麼都做不了;第四步,也許我們當初能做點什麼,但現在已經太遲了。”
聽到林煜給出的簡單“方法”,于謙彷彿是被林煜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
此前的他作為御史言官,雖然也有對百官糾察彈劾之職,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