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補償(第2/3 頁)
明海說道:“肯定不能給他們十五萬元,那也太訛人了吧。再說了,要是在裡面住兩三年就出來了,那一年也等於掙好幾萬塊錢呢。”
“你計劃最多出多少錢?”最後,張明海問道。
“五萬塊錢吧,多了我也沒有。”菊香說道,“但是估計五萬元人家不接受啊。要是錢出了又被判刑了,那可怎麼辦呢?”
兩人商量了一會兒,決定去找個律師問問,瞭解一下這種情況能怎麼判。
路上,菊香說道:“大明平時一直在礦上住嗎?是不是經常不回來呢?”
張明海是個聰明人,菊香這樣一說,他就知道什麼意思。但是,對他來說,這是一個十分難回答的問題。張大明和女人的那些破事兒,壓根就沒揹著兄弟們,所以,他們也都知道一些。張大明有沒有女人不是個問題,告訴不告訴菊香才是個問題。自菊香來了之後,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張明海。
人都是有私心的,如果沒有私心,那是絕對不能告訴菊香的,因為兄弟情義還是有的。張明海想的是,要是告訴了菊香,也許菊香就不理張大明瞭,任由張大明在裡面住著。那麼,自己最有可能接替張大明承包礦山,即使劉玉海要幹一個,他也有實力競爭現在張二蛋他們那個礦井。要是不告訴菊香,賠夠人家錢了,張大明很可能不久就回來了,哪兒還會有他張明海的戲呢?
畢竟,利益才是核心。張明海考慮了很久,小心翼翼的說道:“礦山事務多,他經常出去是肯定的,有時候晚上不回來也正常,畢竟在這兒的老鄉也多,有時候就住老鄉哪兒了。”
菊香的心裡透亮,知道他這樣說意味著什麼。正說著,到了縣城,那個時候律師還不像現在這麼多,就在法院門口有兩家律師事務所。
他們一前一後走了進去,事務所裡坐了兩個人,一個老頭和一個年輕人。菊香說道:“我想諮詢一個事兒。”裡面一個穿著西裝的年輕人說道:“哦,你說吧!”
菊香就把這個事情經過給他們說了,年輕人說道:“你這是諮詢我們呢,還是要從我們這兒找個律師去辦這件事。”
菊香不知道這有什麼區別,就問道:“我想知道他這能不能判刑,判幾年?”
年輕人答到:“你這諮詢法律問題是需要付費的,但是,我可以給你講一下法律的相關規定。”他停了一下接著說道:“肇事逃逸一般是要判刑的,因為造成了致人重傷的後果。取得對方諒解是從輕或者減輕的前提條件。”說的菊香一愣一愣的,如墜雲霧。
經過那個年輕人的解釋,菊香明白了,張大明判刑的可能性很大,即使全賠了人家錢,張大明也很有可能被判刑。那就意味著,人財兩空,菊香心裡想到。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他們兩個人去吃了飯。飯間,菊香問到:“你們來縣城一般去哪兒玩呢?”
張明海說:“我們一塊兒吃過飯大明哥自己就走了,我們幾個人就去看看錄影,打打檯球。”
這就是赤裸裸的告密,張大明一個男人,他能去幹啥?菊香心裡清楚,張大明絕對在這兒有人了。但是,現在還不到不理他的時候。
菊香打定主意以後,沒和任何人說,就和張明海回來了。回來後,他就去找了原山保,對原山保說:“我想無論如何把大明救出來,你把剩餘的錢都給我吧,包括安全押金。”
原山保現在也有錢,就答應了。但是,他同時說道:“把押金和工程費用都給你後,那我的礦井就要重新發包了啊,等於我和張大明之前的協議都終止了。你可考慮清楚。”
菊香說道:“我考慮清楚了,你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我現在只想救大明。”原山保以為遇到了有情有義的女人,還替大明高興呢。
原山保最後還是多留了一個心眼,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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