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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開!走開!我就看出不對勁。」老太太聲音都變了,把小姑娘扯到身後,擺出武松打虎的架勢。俗話說「打狗看主人」,打狼卻大可不必。我急忙捉住格林,連聲解釋:「別怕,他不咬人的。」
「狼會不咬人?你們這些年輕人怎麼想的?啥玩意兒都養?」見多識廣的老太太現場訓話,「為啥不送到動物園?」小姑娘看著還想親近她的小格林,難以相信這小東西會吃她。
「這是狗。」亦風出來打圓場了,「跟您開玩笑的。城市裡哪會有狼啊?」
「什麼狗啊?」幾個遛狗的主人也紛紛表示沒見過。
「格林犬。」亦風的腦子相當夠用。
「格林犬……那應該是德國品種吧?」
「德國獵兔犬!」那個餵水的中年狗主人肯定地判斷,「這狗跑得特別快,我朋友養過,很聰明。」
「對對對!」亦風和我對視一眼,憋住想笑的尷尬給格林的出身定性了。
總算應付過一場驚慌。老太太牽著女孩走後,我坐在樹陰下,遠遠地看著亦風和格林在草坪上玩耍,輕輕嘆了口氣。
「喝水嗎?」先前那個幫腔的狗主人,拿出兩瓶礦泉水遞過來。
「謝謝,不渴。」
「可以給格林喝嘛。」
我笑笑接過了一瓶,點頭致謝,我不是很善於跟「假老練」搭訕,但別人確實幫我解了圍,應該感謝。我開啟礦泉水瓶蓋召喚格林過來喝水。
「這小狼是哪裡來的?」他看著喝水的格林淡淡地問。
我心頭一激靈,到底還是有人發現了。他喝了口水,輕輕一笑。「他來搶水的時候我就看出來了。我在西藏當兵的時候也餵過一隻小狼,」他輕描淡寫地說,「小狼每天都跟著我,忠誠得很,比狼狗更聰明驍勇,我把罐頭啥的好吃的都留給小狼,退伍的時候把他帶回城裡,養到八個月大不能再養了,想送進動物園,誰知道動物園不收……」
「動物園為什麼不收呢?」
「動物園的動物都是有戶口的,按指標放糧。又不是流浪動物收容所,狼的胃口又大,誰來養?況且那時狼又不是什麼金貴動物。後來,我只好把狼送給一個當老闆的朋友,他在鄉下有個別墅。」說著,他的臉痛苦地扭曲了一下,「我萬萬沒想到啊,那孫子居然把狼煮來吃了,還約了幾個兄弟夥,我過年去看他的時候,進門就看見狼皮,那四顆狼牙配著金鍊子掛在他脖子上,洋盤得很!」他仰頭喝了一大口水,透出幾分軍人喝酒的作風。我心裡一陣酸楚,深知這種感覺就像自己的愛子被人烹而食之的痛。多年過去了,但與狼的深情厚誼和狼的悲慘結局,仍讓這硬漢難以釋懷。
「那孫子一天到晚跟我說他愛狼,做生意都要有狼性,結果是這種愛法,老子後悔啊。」
我苦笑著,現在有多少號稱愛狼之人不是葉公好龍式的追捧啊,人們已經脫離物質實體而玩起了精神概念,愛的只是狼的概念和自我比擬的炫耀,又有多少人能實實在在地為愛做一點事情呢?如果人類世界中盡皆是一些以佔有為目的的愛,那麼狼的滅頂之災也就不遠了,到那時圖騰仍在飄揚,狼已成為傳說。
「你知道成都的禁狗令要出臺了吧?」他一面招呼著他的比熊一面說,「小狼長大了城裡留不住。現代人的神經已相當脆弱,不懂得與動物相處,連狗尚且不能容忍,何況狼。現在大街上多少流浪狗不是被車撞死就是被餓死,要不就是賣給狗肉館子。如今這禁狗令再一下,你的小狼怎麼辦?」中年人的一句話把我拉回了當前的現實中。
我是格林的全部世界與希望,在他自立以前我們絕不相棄,哪怕流亡到天盡頭,我也會陪著他!
格林的身體狀況已經恢復平穩,該給他打疫苗了,怕被寵物醫生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