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囤貨.參觀(第1/2 頁)
老歪知道後,找人測了一下視力,八百度。
一氣之下,將他轟出去要飯,要不到規定的錢就不給飯吃,更不能回孤兒院睡覺,大冬天也是如此。
八歲的錦鯉常常會餓著肚子睡在公園的躺椅上或者睡橋洞裡,冬天就找公共廁所或者Atm機。
李慶那個時候也不大,剛初中畢業,跟家裡說不念書了,在城中村自己找事做,今天跟這個大哥,明天跟那個大哥。
偶然一次,他看見有人打小錦鯉,英雄情節翻湧,上前幫忙就此結緣。
當時的李慶自己還是個小弟,幫人到處要賬掙錢,知道他是老歪的人,就避了一段時間。
直到某一天,錦鯉渾身是傷的倒在他面前,用虛弱無力的手拽著他的褲腳。
看著奄奄一息的孩子,他知道自己根本不需要用什麼力氣就能掙開,可是當對視上那雙黑黝黝的渴望眼神時,心軟了。
他把孩子扛在肩頭,扛回了家。
錦鯉是被老歪打了半死,又在雨裡跪了一個晚上才這樣的,只因為他不想學偷東西。
孩子命大,在李母的照顧下發了一天燒就退了,剩下的都是皮肉傷,只能慢慢養。
老歪那邊怎麼交代?
送回去就白救了,不送回去老歪不可能放過他,老歪那個人已經壞到骨子裡,寧可打死小錦鯉,也不可能讓別人白佔便宜。
李母看著兒子急得滿嘴起泡,嘆氣道,“慶兒,你是個好孩子。你剛開始說不上學,媽很震驚,還很生氣,可是聽完你說的理由,覺得有一定道理,就隨了你。”
“那一瞬間,媽覺得你長大了,可以為自己做主了。”
“現在你想為別人做主,也是一個道理,不能躲,也不能硬碰硬,用你的方法再試一次,只要你說的有道理,或者能說到人心坎裡,你就贏了。”
那是李慶第一次收小弟,也是第一次談判。
他先和當時跟的老大說需要個幫手一起收賬,不需要額外付錢,但人得自己選。
老大同意後,他就找老歪談,沒直接要人,只說借錦鯉用一陣子,按周付給他酬勞。
老歪問他為啥看上錦鯉了,弱不禁風還軸。
李慶笑著道,他不那樣還不找他了,以後要賬就讓他往地上一躺,最好再吐點番茄汁兒啥的。
老歪當時也是個小嘍囉,有錢掙自然是好,打消心裡的疑慮以後很痛快就借人了。
讓李慶沒想到的是,有錦鯉跟著要賬,竟然比以前順利多了。以前是十次有一次成就不錯了,現在十要五成。
他直接給了孩子起了一個新名字,就是現在叫的錦鯉,大家都跟著叫,已經徹底忘了他以前叫什麼了。
錦鯉除了眼睛不好,哪裡都好,聰明、勤奮、嘴甜,還有眼力見,不帶眼鏡還有點小帥氣。
時間轉瞬而至,這一借就借了八年。
“安姐。”錦鯉實際比楚安大一歲,但習慣稱她為姐。
李慶沒看出來楚安的臉色,給了她一個包在我身上的眼神,然後把身份證拍在桌面上,“二十三歲,能租房了吧。”
經理笑著道:“能,沒問題。”
經理叫歐陽朔,不像以前見過的那種頭髮絲都透著精明的一線銷售,他面容和善,老實感十足。
歐陽經理很快辦好了A棟1111號公寓的租住手續。可一提到商鋪,依舊沒有絲毫的緩和餘地。
他反覆強調,這是公司的死規定,是為了保護出租人的利益。
楚安暗思,六萬塊錢買的大米夠一個人吃十年了,太心疼。
可是沒有商鋪,買的大部分東西都不好往樓上搬,而且樓上也沒有那麼大的地方。實在不行只能去郊區租個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