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金雞湖惡霸行兇 白石洞賢臣受困(第1/3 頁)
話說林公早就知道查斌是誤傷人命,按照法律不應該判死罪。但吳縣知縣趙鴻卻認定他是恃強殺人,要按律抵命,整理好文書後,就把案子申報到按察使衙門。林公親自提審查斌。查斌在吳縣已經嚐遍了各種大刑,痛苦萬分,現在又害怕再次受刑,只求一死。林公反倒問他有沒有冤枉,查斌供稱:“沒有冤枉,騾夫是我親手打死的。”林公說:“騾夫是你打死的,我知道。只是屍體上怎麼會有這麼多鐵器造成的傷口呢?我問你,你打死的騾夫大概多大年紀?你和他廝打時,是赤手空拳,還是用了武器?你如實說來,要知道本司審案,不會靠嚴刑逼供,如果有冤枉,一定會為你昭雪。”查斌見這位大人和善又明事理,就如實供道:“小人打死的騾夫,年紀三十多歲,當時確實是用拳頭打死的,沒有使用兇器。現在說屍體上有三十一處鐵器傷,小人實在不明白是怎麼回事。還望青天大老爺為我伸冤!”林公聽了,連連點頭,心裡明白這案子的屍體已經被人暗中調換了,目的是把罪名加在查斌身上。當即退堂,把前後情況仔細思量了一番,馬上發出傳票,提地保何二到堂。林公大怒道:“查斌打死的騾夫,年紀三十多歲,明明是被拳頭打死,身上並沒有鐵器傷,第二天縣官去驗屍,你竟敢調換屍體。你和查斌有什麼仇怨,竟然用這種移花接木的毒計來誣陷他?本司執法公正無私,你還不從實招來。”何二供稱:“大人明察。當晚看守屍體的是我的夥計朱四,移屍調換的事,小的實在不知情,只要提朱四到案,就清楚了。”
林公立刻派人去提朱四到案。朱四一開始還支支吾吾不肯招認,直到林公大聲喝令要用大刑,朱四知道無法抵賴,只好供道:“小的那晚去看守屍體,因為天氣寒冷,喝了三碗酒,精神疲憊,就在屍體旁邊睡著了。等醒來時,已經是半夜,突然發現屍體不見了。我想到已經報了案,第二天本官要來驗屍,要是沒有屍體,這個罪名我可承擔不起。想來想去,忽然想起前天喪門星李根壽叫我到他家,給了我四兩銀子,讓我和他一起把一個被打死的少年放進棺材,放到荒地上。我想倒不如把那個屍體移來補缺。於是就趕回家,拿了利斧,跑到荒地上,劈開棺蓋,把那個少年的屍首拖到了停屍的地方,那時天已經快亮了。過了一會兒,縣太爺親自來驗屍,我還擔心事情洩露,幸好縣太爺沒有深究,含糊過去了。倒是老爺冤枉我偷了那頭騾子,因為那頭騾子也同時不見了。現在想來,或許是騾夫死而復生,怕再生事端,所以帶著騾子走了。”林公心想:騾夫的事可以暫時放一放,但是這個少年男屍,關乎人命,也得查個水落石出。就向朱四問道:“李根壽住在哪裡?靠什麼為生?”朱四回答:“他一直在賴英大爺的別墅裡當保家。”林公又問:“別墅在哪裡?”朱四回答:“在金雞湖邊,門牆上有‘湖濱別墅’四個金字的就是。”林公吩咐把朱四收監,釋放何二,然後簽發傳票拘提李根壽,之後便打點退堂。林公回到簽押房,心想:賴英就是那個被稱作小天王的惡霸,勢力龐大,縣官肯定不敢得罪他,只有親自去察訪,等拿到他惡奴的真憑實據再說。沒想到第二天施順回衙門稟報,說湖濱別墅的人回覆沒有李根壽這個人。林公就對他說:“我要親自去秘密查訪惡霸賴英,你在暗中跟著,以防萬一。”施順覺得這樣做很危險,但因為林公說做就做,也不敢勸阻。當下林公改扮成江湖術士,從後衙出發,徑直出了葑門,朝湖濱別墅走去。
沒走多久,就望見前面有一座很氣派的莊院,朝南是一排粉牆,兩扇黑漆大門左右敞開,門牆上寫著“湖濱別墅”四個字。林公便放慢腳步,嘴裡高喊著:“算命相面,測字觸機。”一邊喊一邊走。只見門裡走出一個人,叫林公到門房裡相面。林公打量那人,身高七尺左右,面色微微發青,獐頭鼠目,尖嘴削腮,前襟斜搭著,手掌心裡託著一對鐵球,弄得“嗆啷嗆啷”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