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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父照舊樂呵呵的,停下手裡攪打上勁的肉泥,手有點發酸,畢竟這肉泥要達到做瘦肉丸的水準,還是頗費些力氣。
先捶肉餡再剁成泥,方父邊攪泥還邊往裡頭到蔥姜水,只要水,不要蔥姜,可以讓肉泥變得順滑,且吃起來沒有腥味。
除此之外還得放紅薯粉,不然僅憑著肉泥都無法粘連,遇到沸水就要散開。
當然最要緊的還得是攪肉泥,若是攪拌時間過長,肉吃著口感就偏實,要是攪得過短,那麼吃起來一點都不彈牙。
好的肉泥要攪成跟方父手裡的一樣,色粉嫩細膩,他覺得差不多以後,便去拿了個小木板,拋光面,很是光滑,底下還有個小木塊方便手拿。
挖一勺肉泥在木板上,等爐子的水熱後,用勺子往鍋裡刮,一條條飽滿地入水後就沉下去,等水沸後又浮上來。
小料是一早就裝好放在碗裡的,紫菜、蝦皮、蔥花、醋、鹽、醬,用滾水沖開,撈出肉丸放下。
阿夏捧過碗,最先聞到的就是醋味,拿勺子在碗裡攪一攪,散散熱氣。舀起來的肉丸還有半截在勺子外,顫顫巍巍的。
自家做的,放的肉多而粉少,咬下時是彈牙順滑的。不像別的地方做出來,肉不捨得放,粉倒佔了大頭,吃得滿嘴粉氣。
哪管夏熱,大家也吃得頭抬不起來,方父稍微能吃辣些,家裡也備了從外頭買的辣椒油,放下一些。醋放得多點,那湯上浮著紅油,倒是看著更誘人了,酸辣味十足,不過方父吃時直哈氣。
阿夏被激得胃口大開,也隨他們吃了第二碗,但吃完是真飽腹,西瓜也只嘗了一點,說留著明日再吃。
夜裡睡不著,她又拿起那封信對著燭光細細看,而後放下,用手撐著頭,腦袋卻不住放空。
不知道盛潯的船航行到了何處,應當早就到下一個城鎮了吧。
她晃著掛在一旁的孔明燈,照到牆上的星星點點也跟著閃,歪頭看了一會兒,等裡面所剩的油燭全燃盡後,阿夏才算熟睡過去。
第二日一早,她鞋都沒穿立馬去開窗戶,直接拉起桶子,見著桶裡有信,阿夏一大早就開始歡喜。
她翹起嘴角,把那封信開啟,其實大概也能猜到會寫什麼,畢竟今日是七夕。
果不其然信上第一句話就是:走後的第二天就是七夕,本來想著能陪你一同過的。
雖然錯過了,可當日要吃的巧果和江米條我都準備好了,還有自己做的磨喝樂,等明年再陪你月夜觀星。
今日不用在意手巧不巧,至少在我眼中,阿夏的手就是最巧的。
當然要是能在我回來前,給我繡一條腰帶,那應當是當之無愧巧字頭一名,不過要等我當面回來誇你。
阿夏看到最後,嘴角翹得更高,低低地道:&ldo;誰要給你做。&rdo;
不過腦子裡卻想得是,布莊裡應該上新布了,倒是可以去瞧瞧。
照舊反覆看了好幾遍信後,才拿起桶裡的小玩意,第一個是木質的玩偶,磨得很光滑,全身彩繪,底下有個方形底座。
這是七夕當日街上都會售賣的磨喝樂,讀著古怪,從佛教眾神之一演化而來,多年叫著也叫習慣了。
阿夏把那小玩偶拿起,對著光瞧了會兒,從輪廓中勉強認出了這應當是她。圓臉大眼,熟悉的綠色衣衫。不過也確實是盛潯自己刻的,因為刻得著實好笑。
她笑夠了,才把綁在油紙包上的紅線拆開,一袋是巧果,另一袋則是江米條。
兩樣都是每年七夕家家必備的糕點,巧果也並非是什麼果子,而是用糖、油、麵粉揉出來的糰子,顏色黃而透白。
上頭還要刻花樣,就搓圓揉長條並非鎮上百姓的偏好,他們更愛在上頭用模具印紋樣,諸如鵲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