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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還是不接?
也許真的是王媽媽找她有事,但也許是阿遠。上樓時樓下沒有他的蹤影,已經三點鐘了,他一定回過家了,知道她背著大包去過他家裡,也知道她沒幾分鐘就倉惶地逃出來。那她還能說什麼?說她覺得比起愛情他更需要三十萬,還是直接說她害怕和他一起過一輩子窮日子?兩樣都是事實,兩樣又都無法啟齒。
手機的振動停下來又重新開始,無休無止,不屈不撓。她捂住耳朵,羞愧地流淚。然後她在窗簾的縫隙裡看到他站在樓下,大雨滂沱中舉著一把黑傘,一手拿著電話,四十五度角仰望她的視窗。
許多年後她還清晰地記得他臉上的表情,儘管瓢潑大雨是隔在他們中間的朦朧水幕,可是記憶的某些瞬間,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清晰。那樣稜角分明的臉龐,那樣期盼的眼神,堅定地朝著她的方向。時間一分鐘一分鐘地過去,他站在漫天風雨之中,褲腳和肩膀都已濕透,最後連短短的頭髮也是濕的。她幾次想拉開窗簾,但死死抓著窗簾的手卻不能動彈。
手指一動,只掀開窗簾的一道縫,她看見他猛地眸光一閃。她的心瞬間一沉,又即刻縮回到牆邊。
如果再不走的話,他會誤火車。她貼在牆上不敢動,生怕一動就會被發現。電話響響停停,停下又響起來,直到最後終於完全安靜下來,她才敢偷偷向窗外探出頭來。
他果然已經不在那裡。一下午的大雨,梧桐樹下積起了水塘,茂密的樹葉在雨裡沙沙做響。他站過的地方已經空空蕩蕩。
眼淚瞬間模糊了視線,此生漫漫長路,那不知會不會是她見他的最後一眼。
手機躺在她手裡,死一般沉寂。忽然&ldo;叮&rdo;的一聲,一條簡訊跳出一來。
淚眼朦朧中,她看見淡淡螢光中閃爍的那個號碼,還有那條簡訊,很短,只有兩個字:&ldo;等我。&rdo;
第13章 生活在別處(1)
等與不等,這麼多年她早就沒了期許。青春荒誕歲月裡的諾言,不隨記憶變淡,也會隨時間變酸,況且她逃跑在先,他有足夠的理由怨懟於她。那時候愛情朝她呼嘯而來,可惜來得不是時候。這些年她想過許多回,如果重逢,她將以何面目再見,想來想去,答案是最好不要重逢。
他沒送過她什麼東西,她也沒有,唯一的物證是那個有他簡訊的舊手機。那個手機她倒用了多年,直到從美國回來之後不久才換了新的。那年她在網上看到他的影片,恍然明白過來,過去之所以是過去,是因為都已經過去了。那時正是智慧型手機嶄露頭角之時,價錢還很貴,她咬牙買了一個,果斷把原來的手機扔進了抽屜深處。
明殊整天在陽臺上抱著吉他嗚咽的歌裡有一句&ldo;neverd i&r;ll fd one like you&rdo;,網上的神人將之譯為&ldo;另尋滄海&rdo;,她覺得很貼切也很悲壯。
那天參加完鄭賀安排的鴻門宴回家,明殊向她報告了好訊息,他參加的那個選秀比賽他已過了初選,接下來的半個月安排出外景,要在某旅遊聖地進行複賽。
這是件值得彈冠相慶的事。除了為明殊高興,她也慶幸有兩個星期能由她獨自享有公寓的小空間。氣象專家誠不我欺,這會是個破記錄的酷暑,儘管只是六月底,已經熱得吳牛喘月,她和明殊向來隨便,不過在家穿得袒胸露背地亂躥總是不好。
下班悶罐子一樣的地鐵最是難熬,這天更熱得人渾身是汗,襯衫和鉛筆窄裙都黏在身上,所以一進家門,小雪迫不及待地甩掉高跟鞋,奔過去開啟電扇,大敞陽臺門。
手機在這時候不期然地響起來,她一看,是個不認得的號碼,接起來一聽,對面的人&ldo;餵&rdo;了一聲,一把低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