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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在了它的面前。抬起我的左手在它的額頭上拍了一下。然後這個女鬼便漸漸的從我的面前消失了。我知道它所要去的地方是地獄。而我所看到的是一個為了愛而扭曲的靈魂。既然曾經是人。哪麼也會被七情六慾所困擾。既然人有情。鬼一樣也有。哪麼我便決定幫助這個女鬼去完成這一切。讓他得到應有的報應。
後來小李民警憑藉著自己警界的威望抓到了王超。雖然不能以葉倩的死定罪。但是依然可以用藍雲的死定罪於他。然而看到他自衛的人實在很多。就算事格多年以後依然很容易找到這些人。然而殺了人畢竟是殺了人。無論怎樣。這都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最後王超實際並沒有被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只是判了誤殺罪八年。然而王超卻要求法官判處自己無期徒刑。因為這幾年中。自己沒有睡過一個安穩的覺。每當閉上眼睛就會看到藍雲和葉倩像自己索命。王超的精神已經非常的虛弱了。也許他心中只想利用這樣的辦法去贖罪吧。
王超的家人自然是不同意。然而當事人卻是極力要求。所以法官也滿足了他的願望。判處了王超無期徒刑。
人真的可以這樣愛著另一個人嗎?有的時候我不由得這樣問自己。和這樣的愛相比之下。我所理解的愛簡直渺小到了不行。顯得哪麼的微不足道。藍雲愛著葉倩。而葉倩愛著王超。藍雲為了愛可以頂著殺人罪的頭銜去殺王超。而葉倩卻可以為了愛化鬼等待五年。最後王超為了回應這份愛。竟然自己選擇了無期徒刑。我覺得愛沒有錯。但是偏激的愛會讓人互相傷害。有的時候人會因為感情的極端去做傻事。但是這錯了嗎?我覺得沒有。因為感情是人類特有的東西。如果非要強制的去摸去這一切。人還是人嗎?哪和動物園裡的動物又有什麼區別?而人的內心也是脆弱的。當承受不住這份強烈的感情時。做出來的雖然是傻事。但是我們又何必去指責埋怨呢?讓一個人自由的活不是很好嗎?
也許他們的感情看的淡一些便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命運的安排是無法被打亂的。所以這也是命中註定的事情吧。該有一劫,在劫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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