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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現在境界如何?(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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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今玉看著李星夜那快要尖起來的耳朵倒吸一口涼氣,待在一旁幸災樂禍地看著花苗數落李星夜,也從談話中中得知了二人的關係。

花苗和李星夜是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二人剛成年,幹靈警這行有三年時間,而半年前因為李星夜的某種原因導致隊伍連降三級,從A級變成了d級。

“等等,A級!”

今玉難以置信地看了李星夜一眼。

在人們的認知中,A,b級的隊伍那可是英雄般受人敬仰般的存在,這對於今玉來說自然也不例外。

片刻後,李星夜捂住火辣辣地耳朵站在一旁真誠地道歉:“苗姐,我錯了。”

“哼!”

“苗姐,我保證絕對沒下次,而且我不是擔心你嗎,剛才怎麼聯絡你都聯絡不上。”

“誤傷友軍就誤傷友軍,還非要找什麼藉口說聯絡......”

一說到這兒花苗突然間啞火,她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臥槽,我剛剛好像把耳機給摘了,emm.......”

花苗頓時心虛:“聯絡就聯絡唄,但訊號不好誰有什麼辦法,哈哈。”

見花苗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轉彎,李星夜怎麼會不懂她:“你是不是沒戴耳機?”

“哈哈,隊長你真會開玩笑,花苗這麼遵紀守法,怎麼可能不戴耳機。”

卻見李星夜眼神一變,花苗連忙改口認錯:“隊長我錯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李星夜滿臉無奈,他拿花苗沒什麼辦法,她能揪自己耳朵,自己可揪不了她耳朵。

萬一給她整哭了麻煩的也只能是他自己,故現在千言萬語也只能化作一句嘆息:“唉,苗姐,下次一定要戴好耳機。”

隨後,二人將目光落到今玉身上,準確的說是落在他手中的金藍匕首玉結身上。

方才今玉手持玉結擋下李星夜風暴的那一幕二人看的一清二楚,由此看來,這匕首定非凡物。

“不管怎麼說,小今玉剛才救了我。”花苗輕聲道。

李星夜一頓,他自然知道她的潛臺詞是,這小傢伙剛才救了我,你看著辦吧。

李星夜想了想道:“這樣吧小傢伙,你來靈學院上學吧,我會給你安排好一切。”

按照規定,匕首是一定要回收的,李星夜不會破壞規則,故他打算先還人情。

對此,今玉只是搖了搖頭:“我已經有師父了”

今玉知道,李星夜開的條件已經算很高了,靈學院是由軍方設立的靈能學校,直接隸屬於軍方,整個藍域也不過只有三所,要是沒點背景和真本事還真不好進去。

“那這樣吧,我把聯絡方式給你,之後有什麼需要幫忙的你儘管開口,不過我要提前說明,公歸公,私歸私,那匕首我該拿走還是要拿走的。”

李星夜還特意看了花苗一眼,觀察她對他的做法滿不滿意。

今玉一臉失望,他剛想問能不能不要把匕首拿走,這可是師父送他的東西,他自然捨不得給別人,可再捨不得又能怎麼辦?

自己又不能開口說這是師父送他的東西,那樣只會把師父也捲進來。

而且對方還是有著官方背景的靈警,今玉思來想去也只有把玉結交給李星夜才是最優解。

“小今玉,你還不知道吧,對於已經擁有主人的靈器來說,靈警是沒有權利拿走的,我們只有暫時回收的權利。”花苗開口解釋道。

“擁有一件寶物而沒有守護寶物的能力對於一個人來說百害無利,故國家有規定,凡是聚靈境以下的能力者新人不可擁有靈器。

對於那些擁有靈器而境界不滿足要求的人,將由政府暫時性回收靈器保管,待他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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